北市衛生局查螺獅粉糾7店家違規 知名店家紛上榜

▲北市衛生局糾7店家螺獅粉違規。(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糾7店家螺獅粉違規。(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邱新博/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25)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於112年11月29日啟動「螺螄粉稽查專案」,查核台北市製售螺螄粉之餐飲業者共計10家,同步於電商平台抽查螺螄粉產品共計10件,查核結果2家餐飲業者及5件網購產品不符規定;根據違規名冊,違規店家包括「柳州螺螄粉」、「柳州正宗螺螄魅」,另外還有網購平台蝦皮購物、螺螄粉網站販售的「李子柒螺螄粉、好歡螺螺螄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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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本次查獲2家不合格之餐飲業者,1家業者進口螺螄粉類湯頭原料未依規定申請輸入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及第47條規定,臺北市衛生局已依法處辦;1家業者使用於螺螄粉之食材「紅油酸笋」係於中國大陸電商平台訂購,經查屬中國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涉及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已移請財政部關務署依權責辦理。

臺北市衛生局於電商平台價購10件螺螄粉產品,5件不符規定,其中4件於同一網站購入之產品,產地標示為「中國」,經臺北市警察局協助循線追查商品物流,發貨之來源業者位於桃園市,現場查獲存放螺螄粉產品,因我國未准許中國大陸「螺螄粉」進口,本案涉及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另1件螺螄粉醬包檢出防腐劑「去水醋酸」(標準:不得添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經追溯不符規定產品來源屬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去水醋酸」為一種防腐劑,僅限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用量限於0.5g/kg以下,麵粉及澱粉類產品均不得添加;若長期過量食用,恐損害肝、腎功能,可能導致噁心、嘔吐、抽搐等症狀,並增加細胞病變風險。

臺北市衛生局再次呼籲,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相關規定,中國大陸製粉條類產品,例如中式麵條、寬平麵條、米粉條等屬未開放進口貨品,爰我國未准許中國大陸「螺螄粉」進口;若於實體通路及電商平台販售該商品,已涉及違反進出口規定等有關法令。

另提醒食品業者,進口中國大陸貨品前,應先至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網站查詢或洽詢該署,查明該項貨品是否准許進口,切勿進口未開放食品;民眾選購食品時要提高警覺,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並儘量於實體店面購買,留意產品上是否有完整明確的中文標示以掌握完整之產品訊息,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之機會。

臺北市法務局消保官呼籲消費者購買食品應慎選商譽良好的實體業者與網路平臺,以避免買到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商品。如果是網購非生鮮類食品時,應於到貨時立即檢視食品是否有瑕疵,如有問題可向電商平台主張享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7日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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