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公局表示,根據過去經驗,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的原因,多半是缺水、缺油、缺電或爆胎,呼籲用路人行前一定要做好五油三水的檢查。
高公局強調,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如發生缺水、缺電、缺燃料等情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可處駕駛人新台幣600~1200元罰鍰。
另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如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
高公局指出,網路上常見用路人阻礙救援車輛影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第3款規定,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如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或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之警號時,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高公局提醒,本次清明節連假高乘載管制措施為前2個週日(3月24日、31日)國5北向常態性高乘載管制、4月4日國1與國3南向時段性高乘載管制,以及4月5日至7日國5北向時段性高乘載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