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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補充,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範,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15之2 條第二項則明文,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黃暐瀚指出,根據以上條文,很明確地,政院有責「報告」與「備詢」,立委有權「質詢」行政官員,但總統到立院報告,立委聽取報告,都僅有報告,沒有「質詢」、「備詢」的字眼。這就是面對立法院時,行政官員與總統的「不同之處」。
他說,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舉出2015年柯建銘主張前總統馬英九若想到立院國情報告,須得「即問即答」。這招確實深得姑蘇慕容家的真傳「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但藍營邊打邊罵的同時,有注意到,當年的國民黨,也曾公開反對馬總統到立院即問即答,認為此舉違憲嗎?
黃暐瀚批評,時間環境不同之術,藍綠都超愛用,用不膩,用不煩。但民眾看得會煩,也早就煩了。一切按制度,依憲法,不要因人設事,也不要雙標。他認為讓總統到立院報告,並且聽取委員國是建言,才是既不違憲,又顧到總統尊嚴,也符合政治現實的做法。只要朝野同意,不用修憲,馬上就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