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清晨發生嚴重火警,奪走9條人命,事後縣府稽查發現,安泰醫院5棟建築物都存在嚴重違建問題,以全院合法建築面積來算,有一半是違建。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醫院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訊後諭知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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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指出,安泰醫院大火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5日以被告身份傳喚蘇清泉、總務長蘇威菘,訊後認為蘇清泉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及《建築法》第91條第2項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因嫌疑重大,諭知500萬交保;蘇清泉的哥哥蘇威菘則300萬交保。

屏東縣政府說,東港安泰醫院5棟建築都存在大量違建,發生火警的D棟大樓及毗鄰的電力中心,分別垂直增建6層及5層樓,超級違建面積合計達6000平方公尺,其中起火點的電力中心,合法領照面積僅一層樓45.68平方公尺,卻增建為5層樓1510平方公尺,違建率超過3300%,以全院合法建築面積來算,有一半是違建。

縣府表示,東港安泰醫院的安檢申報都委由同一家專業機構簽證為「合格」,但這場大火讓超級違建現形,縣府已針對簽證不實裁罰6萬元,並對於醫院未經核准變更擅自使用建築物裁罰30萬元;此外,縣府與東港鎮公所實際勘查後,依程序完成違建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