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小心噴錢了!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近日公告,從今(11)日起再度展開交通大執法,針對轄區內各鄉鎮容易肇事路段、聯外道路及無號誌路口,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專案,以維護交通秩序,並且遏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用路人上路一定要特別遵守「慢看停」三大原則,以免遭到開單,6000元直接噴進國庫。
屏東縣交通大執法2/11展開!嚴抓2違規重罰6000元
屏東縣里港分局交通組長巴龍祥表示,汽機車駕駛人行經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人員指揮之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違反者將處罰鍰上限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違規駕駛還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重,並吊扣(銷)駕駛執照。

▲屏東縣里港分局今起交通大執法,針對支線道、幹線道行車問題取締,用路人要特別留意規定,以免遭重罰6000元。(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另外路口不停讓行人部分,巴龍祥組長提到,現行取締認定基準為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約1個車道寬或3個枕木寬)及汽車前懸(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準,也就是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車輛前輪、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沒與行人距離3公尺以上就算違規,同樣最高可重罰6000元。
里港警分局長温基興提醒用路人,行經路口時,無論是號誌路口或是無號誌路口,皆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尤其是行經閃光或無號誌路口,用路人應該遵守「慢看停」三大原則,包括接近路口、減慢速度;擺頭左右查看及注意反射鏡有無人車;讓斑馬線的行人先行,共同守護交通安全。

▲警政署圖解禮讓行人取締規則,只要構成「汽車前懸(機車前輪)以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兩要件,就是不停讓行人違規。(圖/警政署提供) 不禮讓行人噴6000元一堆車主被罰過!改善行人地獄仍要加油
而別以為這只有屏東縣政府的事情,不論是哪個縣市的用路人、汽機車駕駛都要遵守相關交通規定,其中在禮讓行人部分,從2023年6月30日開始,就已經提高罰鍰上限至6000元,根據警政署統計,2023全年度「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事件就高達13萬9086件,尤其在交通新規上路之後,違規件數舉發更是暴增,許多車主都被罰過6000元。
警政署也公布2024年1月至10月「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事件也還是有9萬件,汽車約有3萬3699件、機車則有5萬3893件,這顯見雖然交通新規上路重罰,但仍有車主心存僥倖,改善台灣行人地獄還需要你我一起遵守交通規定,共同維護用路的安全,絕對還有進步空間。

▲台灣改善行人地獄仍有一段路要走,警政署公布去年1至10月,仍有9萬多件違規舉發「汽機車駕駛不禮讓行人」。(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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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里港分局交通組長巴龍祥表示,汽機車駕駛人行經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人員指揮之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違反者將處罰鍰上限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違規駕駛還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重,並吊扣(銷)駕駛執照。

里港警分局長温基興提醒用路人,行經路口時,無論是號誌路口或是無號誌路口,皆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尤其是行經閃光或無號誌路口,用路人應該遵守「慢看停」三大原則,包括接近路口、減慢速度;擺頭左右查看及注意反射鏡有無人車;讓斑馬線的行人先行,共同守護交通安全。

而別以為這只有屏東縣政府的事情,不論是哪個縣市的用路人、汽機車駕駛都要遵守相關交通規定,其中在禮讓行人部分,從2023年6月30日開始,就已經提高罰鍰上限至6000元,根據警政署統計,2023全年度「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事件就高達13萬9086件,尤其在交通新規上路之後,違規件數舉發更是暴增,許多車主都被罰過6000元。
警政署也公布2024年1月至10月「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事件也還是有9萬件,汽車約有3萬3699件、機車則有5萬3893件,這顯見雖然交通新規上路重罰,但仍有車主心存僥倖,改善台灣行人地獄還需要你我一起遵守交通規定,共同維護用路的安全,絕對還有進步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