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軍綜合處長張培凝涉嫌替中國在我國發展組織,吸收前海軍計劃處何姓上校夫妻,因此一、二審法院都認定張培凝意圖危害國家安全,依國安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不過,張培凝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則認為,原審判決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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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港商謝錫璋受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指示,自1997年起來台,以宴飲、球敘、免費海外旅遊等方式接觸台灣現、退役軍官,而中國籍的曾姓金主則負責提供經費,也會陪同餐敘等活動。

不過,被拉攏的軍官多有警覺而婉拒招待或自行支付費用,而檢調於2019年6月間接獲情資展開調查,張培凝與何姓夫妻則遭查獲,經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最終,張培凝遭判處3年10月徒刑,何姓夫婦也因坦承犯行,何男判刑10月,何妻處以3月罰金刑。

雙方不服上訴,但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因此維持原判行。但考量何男深表悔意、一時失慮被引誘犯罪,因此宣告可緩刑四年,並接受8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而張培凝的原判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另外,張培凝不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命其繳回新台幣772萬餘元退休俸而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敗訴,此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