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公設比越來越高,社區公設也越來越奢華,交誼廳、閱讀室、健身房幾乎是基本配備,還有建商會規劃游泳池、KTV、廚藝教室,甚至還有溫泉、桑拿、咖啡廳等設施,不過實際入住後,維護費用也相當高。有些大樓管委會為了增加管理基金,會把大樓外牆或部分公設出租,收取租金補貼。不過國稅局就提醒,管委會如果出租外牆或公設,要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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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指出,大樓管委會如果用其名義跟他人簽訂租賃契約,出租大樓外牆、屋頂、陽台,或是游泳池、KTV、健身房等公共設施,或是向非住戶使用者按次或計時收費,所得租金如果納入管理基金使用,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3條第2項規定,屬於銷售勞務,應依第28條辦理稅籍登記並依法課徵營業稅

▲新北,房市,房產,鳥瞰圖,配圖(圖/記者徐銘穗攝)
▲大樓管委會如果用其名義跟他人簽訂租賃契約,出租大樓外牆或公設等,要記得辦理稅籍登記。(圖/記者徐銘穗攝)
國稅局也舉例說明,某大樓管委會為了增加基金收入,在住戶同意下,開放游泳池跟健身房給非住戶使用,以按次或計時收費,這些費用就是管委會的銷售勞務,依法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新興稽徵所補充,如果沒有辦理稅籍登記的社區管委會,首次被查獲,將以輔導方式協助補辦登記,如果每月營業額不到10萬元,屬於免稅範圍,如果超過10萬元、未達20萬元,則須依1%稅率,按季課徵營業稅,提醒社區要仔細評估財務規模和稅務義務,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