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是全台灣唯一面臨市長高虹安、立委鄭正鈐雙雙遭提罷免的縣市,同時也是台灣民眾黨本島唯一執政縣市,而民眾黨昨(15)日舉辦「安定新竹,罷免投不」宣講,未料新竹市府竟透過社群平台直播該活動,明顯違反行政中立。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新竹市府涉嫌違反《選罷法》,最重恐遭判3年有期徒刑。
黃帝穎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遭判刑依法停職,但民眾黨在新竹站前廣場辦宣講,想催反對罷免票守護高虹安,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新竹代理市長邱臣遠,以及高虹安到場,竟被抓包用新竹市政府的臉書粉專直播,案發後新竹市政府推給廠商稱疏失。
黃帝穎續指,新竹市政府不只違反行政中立的行政責任,《選罷法》明定刑責,因此仍要查明新竹市政府濫用多少行政資源掩護貪污判刑的高虹安反罷免,不是案發後卸責廠商疏失就結案。
黃帝穎提到,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同法110條第3項,「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第50條規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就該機關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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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續指,新竹市政府不只違反行政中立的行政責任,《選罷法》明定刑責,因此仍要查明新竹市政府濫用多少行政資源掩護貪污判刑的高虹安反罷免,不是案發後卸責廠商疏失就結案。
黃帝穎提到,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同法110條第3項,「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第50條規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就該機關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