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上週將《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委員陳亭妃在審議過程中,提出增列五項修正條文,目的在於加快災後救助及重建流程,並減少行政程序障礙,以保障受災民眾權益。
陳亭妃表示,五項修正內容是依據第一線勘災經驗及聽取災民意見後所提出。首先,在災民救助金部分,建議明確規定因水災淹水的住戶,依淹水高度發放新台幣三萬至五萬元現金救助金,並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現行制度,讓災民能及時獲得可用資金以應付生活需求。
其次,針對水利設施修復與改善,建議放寬各級政府在災後改建與修護水利設施時的相關管制,並將洪氾可能影響的範圍納入適用,避免因行政程序延誤影響防洪與排水能力的恢復。同時,針對交通、通訊及水電等基礎設施重建,提出簡化相關法規,以便道路、橋梁、輸電線路及自來水管線能在短期內修復,減少對民生與產業的影響。
在環境復原部分,建議鬆綁各級政府於災後辦理計畫時的環境管制規範,並簡化廢棄物清理程序。陳亭妃指出,災後往往累積大量廢棄物,若清運不及,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及公共衛生風險,因此需優先處理。
除特別條例修正外,陳亭妃也建議政府以行政措施啟動兩項方案,包括家戶防水閘門(板)專案補助,以及農民紓困貸款。她認為,災後重建應在關鍵時間內完成必要措施,並提供民眾及時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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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針對水利設施修復與改善,建議放寬各級政府在災後改建與修護水利設施時的相關管制,並將洪氾可能影響的範圍納入適用,避免因行政程序延誤影響防洪與排水能力的恢復。同時,針對交通、通訊及水電等基礎設施重建,提出簡化相關法規,以便道路、橋梁、輸電線路及自來水管線能在短期內修復,減少對民生與產業的影響。
在環境復原部分,建議鬆綁各級政府於災後辦理計畫時的環境管制規範,並簡化廢棄物清理程序。陳亭妃指出,災後往往累積大量廢棄物,若清運不及,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及公共衛生風險,因此需優先處理。
除特別條例修正外,陳亭妃也建議政府以行政措施啟動兩項方案,包括家戶防水閘門(板)專案補助,以及農民紓困貸款。她認為,災後重建應在關鍵時間內完成必要措施,並提供民眾及時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