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今(18)日召開第3季理監事會議,除政策利率續凍,並維持現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央行總裁楊金龍在會後記者會也解釋主要是銀行不動產集中度未大幅下降,不動產風險未解除,8大公股行庫不動產集中度沒降反升,主要是承做新青安量太大,其他31家銀行有降,但速度慢,因此,繼續維持選擇性信用管制,集中度也要再慢慢觀察。至於預售屋交屋後貸款不足問題,楊金龍強調,這涉及預售屋買賣契約,應依內政部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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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龍指出,整體銀行不動產集中度只下降0.77個百分點,8大公股行庫沒降反上升0.84個百分點,其他31家民營銀行下降2.08個百分點,整體銀行不動產集中度下降,主要都來自這31家銀行的貢獻。

至於是不是因為不動產集下降太慢,央行才沒鬆綁房市管控措施?楊金龍說,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由去年6月底的高點37.61%,緩降至今年8月底的36.71%,下降不夠快,其中公股行庫集中度上升,主要因辦理新青安量太大,排撥又是首購、無自住住宅,甚至新青安,政府政策就是要協助他們,解決排撥問題。

此外,楊金龍說,不動產風險也未解除,因此,選擇性信用管制還是要持續,但要對排撥問題做一些協助,集中度則要再慢慢觀察。

對於預售屋購屋者,交屋後貸款不足問題,楊金龍說,這涉及預售屋買賣契約,應依內政部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辦理,並強調,「預售屋買賣契約」與「購屋貸款契約」本屬兩種不同契約,而央行購屋貸款規範是針對借款人向「銀行」以「成屋」為擔保品所新申貸的案件。

因此,楊金龍說,購屋者與「建商」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其所列貸款條件如何,非屬央行信用管制規範範圍,自無部分人士建議「已簽約之預售屋,解除信用管制」或「不溯及既往」的情況。依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可歸責於雙方致貸款不足差額在30%以內者,買方得分期清償,差額超過30%者,買賣雙方亦可解除契約,且賣方不得收取違約金。

就預售屋解約情況來看,預售屋解約案件比重僅1.1%,其中買受人多非無自用住宅者。另就今年以來預售屋解約案件契約存續期間觀察,簽約未滿1年解約者占解約案件的44%,該類案件的購屋者係於房市交易熱絡期間購入,可能考量未來房價下行風險升高,以及交屋時貸款條件可能不如預期,且受平均地權條例新制(自2023年7月1日起簽約案件不得讓與或轉售)限制,只能以解約提前退場。

此外,預售屋解約原因眾多,並非全因交屋貸款不足因素所致,內政部指出預售屋解約原因眾多,包含買受人換戶、增購車位需要而先解除舊契約再重訂新契約,以及個人資金不足、工作地點變更等,而房地產消費糾紛是以施工相關議題為主,資金糾紛占比不高為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