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積電離職到日商工作的陳姓工程師,勾結仍在台積電的吳姓、戈姓工程師,翻拍多張2奈米製程機密照片,而涉案的3名工程師包括陳姓工程師在內,遭檢方依《國安法》、《營業祕密法》起訴,案件移審智財商業法院後,法院也裁定羈押3個月。3人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羈押裁定並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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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情,檢調查出,前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陳力銘,因轉至台積電半導體設備商「東京威力科創」擔任行銷部工程師,為協助新東家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利用與任職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交情,唆使2人協助陳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機密。

吳秉駿、戈一平等人從2023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多次提供業務接觸到之台積電2奈米製程機密,供陳力銘拍攝重製。陳男的手段可謂細膩,利用遠端工作方式,指使2名台積電工程師翻拍螢幕上的關鍵數據,並傳送給自己,形成精密的竊密鏈。

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8月27日依《國安法》、《營業祕密法》起訴陳、吳、戈3人,其中陳男被求刑14年、吳男求刑9年、戈男求刑7年。

案件移審智慧財產商業法院,智財商業接押後,最後裁定自9月1日起,繼續羈押3人,期限為3個月。3人不服,提出抗告,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最高法院24日傍晚裁定駁回,3人確定羈押3個月。

此外,目前本案已經智財商業法院多次開庭,但因涉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均採取秘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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