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謝姓男子與柯姓女子交往8年,但不想扶養小孩,期間曾3次墮胎,怎料,前年5月柯女再度懷孕,足月後在住處浴缸內產下一名男嬰,不過,情侶檔仍不想負責,竟將男嬰放在浴缸中溺斃,隨後丟到租屋處後方水井中,半年後,謝男因良心不安自首,被依殺人、棄屍等罪起訴,謝男符合減刑一審判處6年5月、柯女則判11年2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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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31歲謝姓男子與同齡的柯姓女子,兩人大學期間開始交往,更在8年內3度墮胎,而在2022年10月間,柯女發現已懷孕8周,兩人討論後打算再做引產手術,同年11月前往診所諮詢,當時胎兒已滿13周,已過可用藥物處理時間,柯女害怕一拖再拖,直到前年5月還挺著孕肚上班,某日突然腹痛如絞,返家後發現羊水破裂,聯絡謝男到場後,由謝男替柯女在浴缸接生。

產子後,柯女表示不願留下小孩,謝男就將男嬰放在浴缸中溺斃,撈起後用毛巾包裹,帶回謝男位於石岡區租屋處後方水井丟棄,謝男良心不安,去年初才向警方自首,全案由檢方依殺人、棄屍等罪起訴。

因柯女表明不願留下男嬰,謝男讓男嬰在注滿水的浴缸溺斃後,以垃圾袋包裹帶回石岡區租屋處後,棄置在租屋處後方水井,謝因良心不安,去年初向檢警自首,坦承殺嬰棄屍過程。

警方在水井撈出,裝有男嬰屍骨的垃圾袋,檢方偵結將2人起訴,柯女稱很後悔,又說謝男是恐怖情人,不與他睡覺就會被威脅;法官一審認柯女有工作能力,不至於讓男嬰衣食無著,卻仍決定殺嬰,判處11年2月徒刑,謝男則符合自首減刑,判處6年5月,謝男上訴二審,今天仍維持原判。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