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一家賣場地下停車場,今年2月被民眾目擊上演「活春宮」,一對男女在賓士後車廂內,疑似在進行性交,且車廂未關,被路人拍下畫面PO網,引發熱議,賣場業者提告後,男女主角林姓夫婦到案後否認在後車廂性行為,只是做出類似動作,檢察官認為林男公然裸露下體做出性交姿勢,已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依公然猥褻罪將他起訴;林妻則不起訴處分。彰化地院日前將林男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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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3日晚上10點左右,有民眾在彰化市大賣場地下停車場,拍下ㄧ輛賓士休旅車後車廂車門未完全關閉,沒想到裡頭竟有一對男女,疑似正在進行性交,網友發文吐槽「真的覺得在停車場打X還不關車門很瞎,不是所有人都想看小蛋蛋晃來晃去餒」。畫面在社群上掀起熱議,短短數日就吸引逾500萬人次觀看,後來因為有觸法之虞,原作者已將影片刪除。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今年2月23日晚間10點左右,林姓男子與妻子開著賓士抵達彰化某大賣場地下停車場。林男脫下外褲及內褲,裸露下半身,到後車廂打開尾門,以跪坐姿勢,連續前後擺動腰臀部,做出性交姿勢,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使停車場的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依公然猥褻罪 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盧女則因罪證不明,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林男在大賣場地下停車場公然裸露其生殖器,並做出性交姿勢行為,除造成見聞者心生反感外,亦不尊重他人,且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有不該,並斟酌林男犯後態度及曾有酒駕前科,依公然猥褻罪將他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及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