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養狗仔跟監」爭議持續延燒,正國會副執行長張銘祐9日發文,痛批黃國昌濫用第四權。他認為,跟監行為已逾越監督在野黨的界線,涉及干預個人隱私,更形容「與中共監控異議人士如出一轍。」
《鏡報》近日爆料,整理疑似由黃國昌主導的狗仔跟拍的政要名單,對象幾乎遍及執政黨高層,包含從前後任行政院長蘇貞昌、陳建仁、卓榮泰,到監察院長、府院黨三大秘書長,乃至多位內閣部長、立委及監委,皆在跟拍名單之列,引發政壇譁然。
對此,張銘祐表示,這些操作背後皆有黃國昌操控的影子。過去曾高舉「反媒體壟斷、反紅媒」大旗的黃國昌,如今卻反過來濫用第四權,進行政治打擊。監督執政黨本是天經地義,但應僅限於「公共利益」,如今連私生活都受到全面監控,再將資料交由特定在野黨立委爆料,已完全變質。
對於相關法律缺陷,張銘祐強調,《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現行罰則過輕。張銘祐呼籲,立法院應正視此問題,盡速就相關法規進行修法。
「這種監視政要的手段,與中共監控異議人士如出一轍。」張銘祐更感慨,台灣作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雖享有民主自由,但不應無限上綱到干涉他人的人身自由,任由這種扭曲的政治文化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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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張銘祐表示,這些操作背後皆有黃國昌操控的影子。過去曾高舉「反媒體壟斷、反紅媒」大旗的黃國昌,如今卻反過來濫用第四權,進行政治打擊。監督執政黨本是天經地義,但應僅限於「公共利益」,如今連私生活都受到全面監控,再將資料交由特定在野黨立委爆料,已完全變質。
對於相關法律缺陷,張銘祐強調,《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現行罰則過輕。張銘祐呼籲,立法院應正視此問題,盡速就相關法規進行修法。
「這種監視政要的手段,與中共監控異議人士如出一轍。」張銘祐更感慨,台灣作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雖享有民主自由,但不應無限上綱到干涉他人的人身自由,任由這種扭曲的政治文化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