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一間超商2023年9月13日凌晨驚傳砍人案,23歲吳姓女超商店員去年深夜值班整理貨物時,突遭人持刀砍殺30刀,送醫後挽回一命,檢警查出凶嫌竟是吳女的余姓前男友,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徒刑8年,但吳女不滿僅判8年,說余男在監獄會寫信騷擾她,擔心余男出獄後會再被他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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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案件發生在2023年9月13日凌晨,被砍傷的吳女平常在超商擔任店員,上班時余男突然持刀進入超商對著她猛砍,她負傷後爬出超商大門,余男殺紅了眼,追出來把她壓制在地持續攻擊,她當下奮力抵抗並大聲呼救,巨大聲響驚動隔壁保全連忙報警,並趕緊拿著高爾夫球桿前來救援。警消獲報到場時,余嫌已逃逸無蹤,留下滿身是血的吳女,吳女當場沒有呼吸心跳,救護人員隨即將吳女送醫,最後救回一命。

判決指出,余、吳2人曾是男女朋友,兩人前年4月分手,余嫌多次請求復合未果,吳女不堪余男到她工作的超商騷擾,前年5月聲請保護令,法院隔月核發,但余仍數度違反保護令持續跟監、騷擾,經吳女報案後,余男前年7月22日被拘提並羈押,直到8月28日才獲釋。

前年9月9日凌晨,余男跑到超商堵人,當時吳女在超商門口掃地,趕緊逃到附近的旅館求助,余男倖倖然離開;13日凌晨3點多,余再度攜刀前往超商,吳女在店內整理商品,來不及反應就被余男揮刀刺中右大腿,總計余男狠刺吳女30刀。

余男落網後對於犯案動機避重就輕,只說「受到欺負」,卻又提不出具體事證,而且 一再強調「我很愛她」,法院審理時,余男坦承有傷害吳女,但沒有要殺害她的犯意,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定讞。

余男在羈押看守所期間,仍不斷寫了18封情書給吳女,讓吳女不堪其擾報警,檢察官偵辦時,余男辯稱和吳女還有很多話沒說完就分手,當初也鬧得不愉快,吳女也曾傷害他,希望吳女給他一個道歉,但檢方不信,偵結後依違反家暴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