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三連霸桃園市議員游吾和被檢方查出,2014年至今年3月間任內,涉嫌虛報與浮報議員助理費,其2女兒及也一同涉案,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檢方於今日偵結,將游吾和及兩名女兒等10人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356萬14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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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指出,游吾和自民國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桃園市議會第1屆至第3屆議員迄今,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竟與擔任其公費助理的游姓二女兒、三女兒共同基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詐領、浮報議員助理補助費。

檢方指出,游吾和父女「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部分,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之被告配合提供身分證件、銀行帳戶存摺、印章,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後,向桃園市議會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

薪資匯入帳戶後,游吾和指示全數提領,由三女兒保管,用於服務處開銷及個人支出。另檢方指出,三女兒在2023年6月至7月間並未實際工作,仍被虛報為議員助理詐領補助款。

低薪高報方式浮報補助費部分,檢方查出游吾和的3名公費助理,3人將帳戶存摺、印章交予被告游吾和二女兒保管,並在薪資欄為空白之聘書簽名後,游吾和二女兒再依指示於該等聘書填載不實高報薪資,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 ,並持以向桃園市議會申報助理補助費,待3名公費助理之薪資款項匯入帳戶後,游吾和的2名女兒再將薪資全數領出,除支付公費助理薪資外,所剩溢領之助理補助費則用以支付其他私聘助理薪資。

全案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比對相關金流證據,於2025年8月4日持搜索票搜索游吾和位於大園區之服務處及住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游吾和和其二女兒獲准,檢方偵辦發現,被告游吾和擔任桃園市議員期間,詐領之助理補助費達356萬1,486元,檢察官遂向法院聲請將上開犯罪所得全數沒收,並請求法院審酌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