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一名60歲的陸籍配偶從中國返台時受友人請託,攜帶草仔粿入境,卻被查出內餡含有豬肉成分,遭裁罰20萬元。但女子因遲遲未出面繳納,新北分署先扣押其銀行帳戶,接著聯繫到她,說明不繳恐面臨「強制執行」。婦人瞭解相關風險後,便向友人籌錢,於11月中一次繳清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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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說明,台北市一名60多歲黃姓婦人為中國籍配偶,她已入籍台灣、在此居住數年。今年6月她回去中國,返台時受友人委託,攜帶4片草仔粿入境,邊境檢疫單位查驗發現,草仔粿內餡有豬肉成分,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規定,祭出裁罰20萬。

黃婦遲遲未繳納20萬,案件在2025年9月間移送新北分署辦理「強制執行」,分署10月扣押她的銀行帳戶,但僅扣得2730元;另外,分署嘗試扣押她任職之老人養護中心的薪資債權,但黃婦已提前離職,扣押無法執行。

確認完黃婦名下財產後,新北分署執行人員與她聯繫,要求提出清償方案。面對執行人員,黃婦解釋,自己受同鄉友人請託,但對方並未告知草仔粿含有豬肉;執行人員則強調,相關行政處分已確定,須依法履行繳罰款義務,並提醒未清償恐面臨進一步強制措施,黃婦在了解後續可能面臨的執行風險後,便向同鄉友人籌錢,最終在11月14日一次繳清全部罰鍰。

新北分署提醒,為防範非洲豬瘟,依農業部裁罰基準,從近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國家的旅客如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首次裁罰新台幣20萬元、再犯可罰到100萬元。呼籲民眾入境時務必遵守相關檢疫規定,切勿接受他人請託,攜帶來源不明或可能含有動物性成分之食品,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