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12 月 10 日是「國際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除了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的通過,更是檢視全球人權現況的重要時刻。根據美國非營利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布的最新「全球自由報告」,台灣在總分 100 分中拿下 94 分 高分,位居亞洲第二,僅次於日本,世界排名第23名,與被評為 0 分 的西藏形成強烈對比。本文將帶讀者了解全球自由度排名細節,以及世界人權日的歷史由來。
▲在「全球自由報告」中,日本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國家,與芬蘭都是96分。(示意圖/取自Pixabay)
▲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隨後在 1966 年,聯合國大會更進一步通過合稱「兩公約」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旨在將《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轉化為具法律約束力的條文,落實對人權的保障。
資料來源:全球自由報告、司法院、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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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自由度報告出爐:台灣 94 分亞洲第二、西藏 0 分墊底
自由之家最新的「全球自由報告」評估了 2024 年各國家與地區的自由度,評分標準分為「政治權利(40分)」與「公民自由(60分)」兩大項。- 自由國家(Free): 日本拿下 96 分(與芬蘭同分)名列前茅。台灣則以總分 94 分(政治權利 38 分、公民自由 56 分)排在全球第 23 名,穩坐亞洲第二,被列為高度自由國家。
- 部分自由(Partly Free): 香港在政治權利僅獲 9 分,公民自由 31 分,總分 40 分。報告指出,香港是過去 10 年來全球自由度惡化最明顯的地區之一。
- 不自由(Not Free): 中國總得分僅 9 分,而西藏更是直接掛蛋,以 0 分 墊底,顯示當地人權狀況極其嚴峻。
為什麼是 12 月 10 日?國際人權日由來與「兩公約」
了解完現況,我們回顧歷史。司法院指出,國際人權日的訂定是為了紀念聯合國大會於 1948 年 12 月 10 日 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為了讓世人銘記這一歷史時刻,聯合國自 1950 年起,正式將每年的 12 月 10 日定為「國際人權日」。隨後在 1966 年,聯合國大會更進一步通過合稱「兩公約」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旨在將《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轉化為具法律約束力的條文,落實對人權的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是什麼?確立「生而平等」的普世價值
《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共有 30 條條文,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份界定基本人權的文件。其序言明確闡述了發布此宣言的宏大意義:「發布這一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以期每一個人和社會機構經常銘念本宣言,努力通過教誨和教育促進對權利和自由的尊重,並通過國家的和國際的漸進措施,使這些權利和自由在各會員國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轄下領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認和遵行。」若想閱讀完整的 30 條條文,可點此至聯合國官網查看。
資料來源:全球自由報告、司法院、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