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堰塞湖洪災重創花蓮光復,明利村也因鳳凰颱風的強風豪雨幾乎滅村,但花蓮縣府提交的明年度(115年)總預算中,完全沒有編列災區重建經費。縣議員楊華美怒斥縣府是「倒果為因」,並公開列出時間軸,質疑縣府根本沒把災民放在眼裡。
楊華美表示,在中央特別預算尚未定案前,縣府就已將零重建經費的預算案送進議會,明顯是拒絕承擔地方政府的責任。她列出時間軸,縣府在10月14日將總預算送議會,正值馬太鞍洪災發生的第三週,但預算書中卻付之闕如。議會10月22日、10月30日兩度發函,要求縣府補入災後重建經費,縣府始終沒送出任何修正案。直到中央特別條例在12月2日拍板通過。楊華美質疑,縣府當時無法預知中央預算細節,卻早早就以中央特別預算為藉口推卸編列地方預算的責任,形同「睜眼說瞎話」。
楊華美進一步指出,中央特別預算通過,但縣府難辭其咎。她引述縣府12月2日自己的新聞稿,其中提到原特別預算案「只有約6%」真正補助到災民,其餘多數用於硬體與大型工程。這意味地方仍有許多中央補助不及、災民急需幫助的缺口。楊華美呼籲,縣政府作為地方父母官,職責就是必須編列重建預算,彌補中央補助的不足,要求縣府不應再將責任上推中央、下推公所,請正視災區困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楊華美表示,在中央特別預算尚未定案前,縣府就已將零重建經費的預算案送進議會,明顯是拒絕承擔地方政府的責任。她列出時間軸,縣府在10月14日將總預算送議會,正值馬太鞍洪災發生的第三週,但預算書中卻付之闕如。議會10月22日、10月30日兩度發函,要求縣府補入災後重建經費,縣府始終沒送出任何修正案。直到中央特別條例在12月2日拍板通過。楊華美質疑,縣府當時無法預知中央預算細節,卻早早就以中央特別預算為藉口推卸編列地方預算的責任,形同「睜眼說瞎話」。
楊華美進一步指出,中央特別預算通過,但縣府難辭其咎。她引述縣府12月2日自己的新聞稿,其中提到原特別預算案「只有約6%」真正補助到災民,其餘多數用於硬體與大型工程。這意味地方仍有許多中央補助不及、災民急需幫助的缺口。楊華美呼籲,縣政府作為地方父母官,職責就是必須編列重建預算,彌補中央補助的不足,要求縣府不應再將責任上推中央、下推公所,請正視災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