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都中心日前發布聲明,指控訴社宅「延吉好室」遭統包商宏昇營造非法竊占,為維護住戶權益,將終止契約並依法提告追究刑責。對此,宏昇營造今(13)日發聲明,除強調住都中心不實指控外,且迄今仍積欠1.2億元工程款,將採取必要民事與刑事程序。
宏昇營造強調,該公司連續20年來均取得國家優良營造商認證,歷年來獲獎無數,協助興建台灣從北到南六棟社宅大樓、總共完成1006戶;但住都中心多年來不斷欺壓承商,此次非法祭出「終止合約」來脫免自己應履行的支付帳款義務,誓言抗爭到底。
▲ 2020年 12月承攬該統包工程後,該公司排除萬難順利完工,並完成驗收合格,但住都中心一方面要求該公司速速點交,卻不肯依契約規定於驗收合格後即解除履約保證全部責任 ,且明白告訴該公司絕不可能於今年年底前支付任何款項。(圖/宏昇營造提供) 宏昇營造表示,該公司自 2020 年 12 月承攬該工程後,歷經 COVID-19 的嚴重考驗,並面對營建業缺工缺料及物價飛漲等不利環境,仍持續依約履行工程責任,終於在今年 9 月 1日讓「延吉好室」順利竣工取得使用執照,並榮獲該年度國家建築金質獎,且於 10 月 14 日經住都中心驗收合格。
宏昇營造指出,住都中心迄今仍積欠該公司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工程款尚未支付,且拒絕依專管單位建議,在驗收合格後解除該公司履約保證金保證責任,對宏昇營造商譽及董事長郭倍宏清譽造成重大損害;宏昇營造除嚴正澄清外,並將依法針對住都中心相關人員採取必要之民事與刑事程序,以維護社會公義。
宏昇營造強調,依契約約定,宏昇營造作為本工程統包廠商,在未點交「延吉好室」前,即負有保管權責;2025 年 12 月 10 日該公司董事長郭倍宏前往該工程工地作完成點交前最後視察時,僅有該案工地主任及幾位公司現場工程師陪同,並無住都中心新聞稿所誇大其辭的「率眾」行為,且現場也未發生任何「暴力脅迫」情事。
宏昇營造也說,當天該公司在「延吉好室」正進行「點交受訓課程」,於課程結束後,所有學員及講者均已離開,僅一名人員堅持不願離場;後來警方與其理性溝通後該員決定平和離開 。
宏昇營造也再次強調,事實上,住都中心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尚委託律師來函要求宏昇營造於 2025年 12 月 15 日前辦理點交,不論其主張有無依據,均可證明該中心明知 「延吉好室」 至少於 12月 15日前仍屬宏昇營造保管,爲維護該工程安全,採取之保安措施自屬合法,何來竊佔之說?!
宏昇營造表示,令人詫異的是,住都中心竟於 12月 11 日派人強行以暴力方式破壞大門門鎖進入「延吉好室」,此舉已涉及刑法第 354 條(毀損罪)。住都中心既然擅自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非法進入「延吉好室」 ,則「延吉好室」日後發生任何損害均應由住都中心負責,與該公司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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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昇營造指出,住都中心迄今仍積欠該公司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工程款尚未支付,且拒絕依專管單位建議,在驗收合格後解除該公司履約保證金保證責任,對宏昇營造商譽及董事長郭倍宏清譽造成重大損害;宏昇營造除嚴正澄清外,並將依法針對住都中心相關人員採取必要之民事與刑事程序,以維護社會公義。
宏昇營造強調,依契約約定,宏昇營造作為本工程統包廠商,在未點交「延吉好室」前,即負有保管權責;2025 年 12 月 10 日該公司董事長郭倍宏前往該工程工地作完成點交前最後視察時,僅有該案工地主任及幾位公司現場工程師陪同,並無住都中心新聞稿所誇大其辭的「率眾」行為,且現場也未發生任何「暴力脅迫」情事。
宏昇營造也說,當天該公司在「延吉好室」正進行「點交受訓課程」,於課程結束後,所有學員及講者均已離開,僅一名人員堅持不願離場;後來警方與其理性溝通後該員決定平和離開 。
宏昇營造也再次強調,事實上,住都中心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尚委託律師來函要求宏昇營造於 2025年 12 月 15 日前辦理點交,不論其主張有無依據,均可證明該中心明知 「延吉好室」 至少於 12月 15日前仍屬宏昇營造保管,爲維護該工程安全,採取之保安措施自屬合法,何來竊佔之說?!
宏昇營造表示,令人詫異的是,住都中心竟於 12月 11 日派人強行以暴力方式破壞大門門鎖進入「延吉好室」,此舉已涉及刑法第 354 條(毀損罪)。住都中心既然擅自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非法進入「延吉好室」 ,則「延吉好室」日後發生任何損害均應由住都中心負責,與該公司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