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海幫成員錢姓男子,遭中國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澳頭村王姓村長(綽號「帝哥」)以金錢利誘吸收,企圖透過其人脈接觸台灣軍方人員,發展組織並刺探軍事資訊。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報請指揮偵辦,於18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將錢男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本案源於花蓮高分檢偵辦前空軍戰術戰鬥機聯隊程姓軍官涉嫌刺探國防機密案件時,進一步追查發現錢男亦涉入相關不法接觸。調查顯示,錢男於民國106年12月16日,受邀免費前往福建省廈門市旅遊,期間接觸王姓村長,並遭對方以金錢報酬吸收。
檢方查出,錢男為取得固定金錢利益,於110年年中兩度聯繫其友人、曾任金門防衛指揮部軍官的文姓男子,要求文男利用其曾任軍職身分及軍中人脈,吸收現役軍人,藉此蒐集與軍隊相關資料並發展組織。不過,文男並未依其要求行事,相關行為因而未遂。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指出,軍事及二審偵查小組於民國113年11月接獲情資後,由承辦檢察官李廷輝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蒐證,綜合相關供述及證據後,認定錢男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5之1條第4項、第1項,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違反第2條之1第1款之發展組織未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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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錢男為取得固定金錢利益,於110年年中兩度聯繫其友人、曾任金門防衛指揮部軍官的文姓男子,要求文男利用其曾任軍職身分及軍中人脈,吸收現役軍人,藉此蒐集與軍隊相關資料並發展組織。不過,文男並未依其要求行事,相關行為因而未遂。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指出,軍事及二審偵查小組於民國113年11月接獲情資後,由承辦檢察官李廷輝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蒐證,綜合相關供述及證據後,認定錢男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5之1條第4項、第1項,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違反第2條之1第1款之發展組織未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