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19日傍晚發生隨機砍人事件,當晚有人在社群軟體Threads上面PO文,指兇嫌張文「是我兄弟」,揚言下個地點是高雄車站。對此,高雄警方迅速追查,20日火速拘提陳姓男大生到案,經檢方訊問後,以涉嫌恐嚇公眾罪諭知5萬元交保,不過,也讓網友掀起質疑聲浪,痛批「5萬交保根本是變相鼓勵模仿犯」,對此,律師陳君瑋指出,根據刑法這起事件最重只有關2年,在無共犯且未造成實質損害下,並無羈押必要;至於5萬元的交保金額,則是檢方考量被告「大學生財力」後,判定足以達到警戒效果的實務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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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北捷隨機砍人案爆發後,當晚就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PO文表示「北捷事件,主角張文是我兄弟,我們是一個組織,今天他未完成的任務,我會繼續接下去,下一個地點是高雄車站,敬請期待,社會的病態交給我們來重整」。

高雄警方20日火速將涉嫌發布恐嚇言論的陳姓男大生拘提到案,陳男在偵訊時全盤否認恐嚇動機,聲稱不認識北捷嫌犯張男,強調自己是為了「提醒大家注意」才大量轉傳原PO文者相關文章,對觸法行為感到意外。檢方訊後認定張男涉及《恐嚇公眾罪》諭令5萬元交保。

交保金額一出,引發網友強烈不滿,質疑裁罰過輕紛紛開酸「下次是不是又要說帳號被盜?」、「才五萬?這法律簡直是在保護罪犯」、「台灣法律怎麼這麼夭壽」,更有民眾擔憂表示「才五萬交保,恐會有更多模仿犯出現」。

面對網友痛批法律過於寬容,專家也給出答案,律師陳君瑋在臉書表示,根據《刑法》第 305 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陳君瑋律師指出,檢察官判斷這起事件最重只有關2年,沒有實際造成損害,且沒有共犯,所以給予交保處分,還沒有到羈押的必要。至於交保金只有5萬?這是考量被告的財力,而涉案人只是個大學生,5萬是否足以達到警惕,不會再犯與逃亡,這就是看個別檢察官的經驗判斷。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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