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台北租服公會)今(23)日舉辦年終記者會,會中台北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針對《租賃專法》表示,「此次修法應重於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至於限制租期、租金漲幅等,政府理應再三思,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台北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針對租金政策更直言,「政府管太多」。
內政部「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
租期保障最短3年: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
限制租金漲幅: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之年增率。
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房東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受罰。
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租屋糾紛可向公所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內政部提出《租賃條例》修法四大方向。(圖/內政部提供moi.gov.tw) 租約綁3年 恐讓租霸更肆無忌憚
林政緯表示,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如租約強制保障3年部分,對包租代管業者來說,一旦遇到惡意欠租房客、破壞房屋,甚至擾鄰的不良房客,不僅損害房東權益,還會波及鄰居安寧,導致社區管理成本攀升。
林政緯認為,強制保障租約3年還另設罰則,此事其實沒有道理,房客提早解除契約,就是依法支付違約金,而無論包租代管業者或房東提早解除契約,應當也是依合約支付違約金辦理,而不是另設罰則,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 台北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表示,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圖/記者張家瑋攝) 限制續約租金漲幅 怒批:政府管太多
林政緯指出,租金調整反應通膨、升息壓力、房屋修繕成本、稅賦變動等,一旦設限,恐導致房源整體品質下降。至於租服業影響,林政緯說,此事我們自然樂觀其成,因為過往多數租服業者續約是不調漲租金的,配合政策連年調漲,反而更加有利。
林政緯建議,政府與其限制租金漲幅,還不如加速社宅興建速度及租金補貼等政策,以「市場友善」手段達到居住正義目的。台北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針對租金政策直言,「政府管太多」,他認為現在租屋市場選擇那麼多,如果租金太高,租客就會去找其他房東租屋,會自動淘汰不適合的租金。
▲台北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左)針對租金政策直言,「政府管太多」,市場會自己淘汰不適合的租金。(圖/記者張家瑋攝) 租賃修法方向偏袒房客 未正視租霸問題
台北租服公會副理事長陳宏昌補充,政府此次修法傾向單方面加重出租人義務,卻未平衡房東、房客雙方權益與義務,強烈建議應正視「租霸」問題。他說明,多數包租業者、房東遇到「惡意欠租、霸占房屋」的租霸,往往必須透過高額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訴訟,無法即時取回房屋,承受長期官司的精神折磨與莫大損失。
陳宏昌進一步指出,其實租霸問題在台灣沉痾已久,相關修法朝野、民間亦早有共識,解決之道其實不難,將修法核心著重於《公證法》並簡化訴訟流程,擴大租約公證之強制執行效力,讓惡意違約的租客可快速退場,不僅讓房東可迅速回收房子,也釋出房源給有需要的優良房客。
▲陳宏昌指出,修法核心著重於《公證法》並簡化訴訟流程,擴大租約公證之強制執行效力。(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政府應正視租屋三法恐衍生的嚴重後果 才能真正維護居住正義
林政緯指出,此次《租賃專法》的修法方向其實還有很多問題,如租金預期調漲、包租業第10年無法續約等,綁約3年、1年1調,對房東或包租業而言,為避免3年後續約無法一次調漲,乾脆連年攀漲,漲到規定極限,反而不利於租金穩定發展。
而包租業與房東簽約,合約都是1簽10年,綁約3年,等到第10年時,包租業者又如何與房客簽3年?最後,林政緯建議,「政府推動政策落實居住正義,公會一定全力配合,但務必三思而後行,否則將導致租市混亂,許多包租業者也將難以為繼。」
▲今(23)日台北租服公會舉辦年終記者會,理事長、創會理事長等人出席。(圖/記者張家瑋攝) 資料來源: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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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保障最短3年: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
限制租金漲幅: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之年增率。
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房東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受罰。
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租屋糾紛可向公所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林政緯表示,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如租約強制保障3年部分,對包租代管業者來說,一旦遇到惡意欠租房客、破壞房屋,甚至擾鄰的不良房客,不僅損害房東權益,還會波及鄰居安寧,導致社區管理成本攀升。
林政緯認為,強制保障租約3年還另設罰則,此事其實沒有道理,房客提早解除契約,就是依法支付違約金,而無論包租代管業者或房東提早解除契約,應當也是依合約支付違約金辦理,而不是另設罰則,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林政緯指出,租金調整反應通膨、升息壓力、房屋修繕成本、稅賦變動等,一旦設限,恐導致房源整體品質下降。至於租服業影響,林政緯說,此事我們自然樂觀其成,因為過往多數租服業者續約是不調漲租金的,配合政策連年調漲,反而更加有利。
林政緯建議,政府與其限制租金漲幅,還不如加速社宅興建速度及租金補貼等政策,以「市場友善」手段達到居住正義目的。台北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針對租金政策直言,「政府管太多」,他認為現在租屋市場選擇那麼多,如果租金太高,租客就會去找其他房東租屋,會自動淘汰不適合的租金。
台北租服公會副理事長陳宏昌補充,政府此次修法傾向單方面加重出租人義務,卻未平衡房東、房客雙方權益與義務,強烈建議應正視「租霸」問題。他說明,多數包租業者、房東遇到「惡意欠租、霸占房屋」的租霸,往往必須透過高額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訴訟,無法即時取回房屋,承受長期官司的精神折磨與莫大損失。
陳宏昌進一步指出,其實租霸問題在台灣沉痾已久,相關修法朝野、民間亦早有共識,解決之道其實不難,將修法核心著重於《公證法》並簡化訴訟流程,擴大租約公證之強制執行效力,讓惡意違約的租客可快速退場,不僅讓房東可迅速回收房子,也釋出房源給有需要的優良房客。
林政緯指出,此次《租賃專法》的修法方向其實還有很多問題,如租金預期調漲、包租業第10年無法續約等,綁約3年、1年1調,對房東或包租業而言,為避免3年後續約無法一次調漲,乾脆連年攀漲,漲到規定極限,反而不利於租金穩定發展。
而包租業與房東簽約,合約都是1簽10年,綁約3年,等到第10年時,包租業者又如何與房客簽3年?最後,林政緯建議,「政府推動政策落實居住正義,公會一定全力配合,但務必三思而後行,否則將導致租市混亂,許多包租業者也將難以為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