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二審於今日宣判,高等法院經過1年多的審理,撤銷一審分別判處郭姓少年、林姓少女的9年及8年處分,決定加重刑責,改判郭姓少年12年有期徒刑、林姓少女1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然而,面對刑期加重的改判結果,受害家屬仍難以接受。被害學生的父親在法庭現場情緒崩潰,失控悲吼質疑司法為何給予加害者機會,卻無人能給予受害者機會,隨後痛哭離開法庭,場面相當哀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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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這起震驚社會的校園案件,2023年12月25日中午,當時新北市某國中一名女學生,因前往他班尋找友人遭到驅離,心生不滿下向同校的「乾哥」抱怨。該名少年為替「乾妹」出氣,逕自前往教室找15歲的楊姓國三男學生理論,隨後竟掏出預藏的彈簧刀,猛烈刺向受害者的頸部等致命要害。事發後楊姓學生被緊急送醫救治,雖然一度恢復生命跡象,但由於傷勢過於嚴重,受害人最終仍不幸於隔天宣告不治,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行凶的同校郭姓「乾哥」和教唆的林姓「乾妹」,先後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由於2人涉犯情節重大的殺人罪,全案後續轉由新北地院進行審理。承審法官在判決中指出,考量2人皆符合未成年人減刑的法律要件,且在關押期間已逐漸反省自身過錯,一審依殺人罪分別判處郭男9年有期徒刑、林女8年有期徒刑。

案件進入二審上訴程序後,楊父指出,2名加害者在庭審過程中始終否認具備殺人犯意,這與一審法官認定兩人「已有覺察反省」的觀點存在巨大落差,楊父質疑前審法官判斷反省心態的依據,並認為原先的量刑過於輕放,極不合理。面對親人離世的傷痛,他向法官呼籲應對凶手重判30年有期徒刑,還給家屬應有的公道。

高等法院於二審撤銷原判,認為一審量刑時漏未審酌醫療機構提供的審前調查報告,未能納入少年再犯風險與具體處遇建議,因此認定檢察官上訴有理,而少年主張量刑過重的訴求則不予採納。

高院在綜合考量兩名少年被告的行為情狀、自我成長及重返社會等事由,並斟酌被害家屬與各方意見後,基於促進少年健全發展的制度目的,決定加重刑責,分別改判郭男12 年、林女1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新北少年割頸案被害人父母認為二審結果仍判太輕,情緒失控悲吼「給他們機會,誰給我們機會」。(圖/記者嚴俊強攝)
▲新北少年割頸案被害人父母認為二審結果仍判太輕,情緒失控悲吼「給他們機會,誰給我們機會」。(圖/記者嚴俊強攝)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