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傳出內部人員涉發恐嚇言論案件,台中市警局第二警分局一名25歲黃姓偵查佐,疑因情緒困擾,於網路社群接連發表涉及暴力、恐嚇之不當言論,內容影射模仿重大刑案,甚至提及對台中市長盧秀燕不利。檢方複訊後認定相關言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准羈押但未禁見。
檢警調查指出,黃姓偵查佐自12月19日重大刑案發生後,至21日下午,陸續於多個網路平台發文留言,除在警職同學的LINE群組中發表涉及他人安全的不當言論外,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相關新聞貼文下,留下具恐嚇意味的留言,引發關注。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25歲黃姓偵查佐涉於網路發表暴力恐嚇言論,內容影射模仿重大刑案並提及市長盧秀燕。(圖/翻攝畫面) 檢方認為,黃員所發表內容具體明確,涉及重大暴力犯罪恐嚇,已足以造成社會不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由「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指揮警方即時偵辦。警方於22日晚間持拘票將黃員拘提到案,並查扣其用以發布相關言論的行動電話,進行數位鑑識與比對分析。
全案經移送後,檢方認定黃員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准予羈押,但未裁定禁見。相關案情仍持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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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移送後,檢方認定黃員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准予羈押,但未裁定禁見。相關案情仍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