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今天傳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進行辯論程序,由應曉薇先上場,她自備7200多字稿子,越念越激昂,甚至崩潰落淚,兩度哭喊「士可殺不可辱」,請法院判決無罪;應曉薇答辯約40分鐘,除了強調沒有索賄、收賄、施壓公務員,更批評檢方為了羈押她而騙票,蓋起對她有利的證據,製造她逃亡意圖,還大罵偵查檢查官林俊言「用筆殺人」,傷害兩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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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說,從沒帶沈慶京找過柯文哲、彭振聲,也沒有辱罵、罰站市府公務員,她根本沒做過的事、說過的話,卻被檢察官硬套在身上塞進嘴巴裡

應曉薇表示,地方民代的職責就是接受人民陳情,與本案相關那幾年,她共有917件服務案件,京華城案只佔其中幾件,因為陳情人還有監察院的糾正文,已證明京華城560%的基礎容積正確,也說明她接受陳情前已初步確認陳情案確實權益受損的合法性,所以依程序轉達市政府協助。

應曉薇強調,身為盡責的議員,過程中當然要關心,希望人民所託付的每件事情都能圓滿,這是她從政以來一貫的工作態度,不管是召開協調會、參加便當會或跟行政官員見面溝通,都是秉持這樣的信念和心態;議員監督行政官員,這種職務行為的本質就是一種壓力來源,每個人對壓力的認知和感受度不同,有人到議會備詢都會有壓力,有人卻對辱罵咆哮也不覺得是壓力,行政官員覺得有壓力,並不表示壓力確實客觀存在,更不等於有對公務員施壓,她對京華城案件就是一般行使職務的常態,不該被曲解認定她在施壓甚至有違背職務的行為,這明顯是羅織罪名

應曉薇陳述,中華民國綜合格鬥協會等單位努力付出、善用捐款,哪裡還有多餘的錢幫洗錢到她自己的口袋?檢方說沈慶京行賄她是天大的冤屈,協會收到支票捐款後開立收據給捐款的公司,也確實向國稅局申報,一切程序不都是公開透明嗎?她到現在都不懂怎會被扭曲成收賄?沒有人行賄會大辣辣把那麼大金額用開立載明協會抬頭的支票存入帳戶,「特別沈先生是商場上打滾多年精明幹練的企業家,根本不可能愚蠢到用這種粗糙、這麼容易被追查的方式進行行賄」。

對於北檢提到應曉薇密會時任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6次,應曉薇抨擊檢察官「怎麼可以無憑無據這樣胡說八道?」她沒到過黃景茂辦公室,黃景茂也沒有為了京華城到她辦公室,能見面都在議會質詢或施政報告,一個議會大廳局長坐在那裡,這是檢察官所謂的密會嗎?因為黃景茂很專業、老實,基於尊敬,如果有協調會公文,一定是先寫首長名字,各單位都知道那是一種基礎禮節,但局長不用到,相關人員到就可以,檢察官不能看到公文就見獵心喜,說她密會黃景茂,根本不懂公文禮儀和議會倫理,也是在侮辱黃景茂的人格。

應曉薇說,從沒帶過沈慶京見過市長,唯一一次拜訪副市長,黃景茂在,那次拜會至少有10個人一起開會,這又是檢察官所謂的密會嗎?

應曉薇接著對蒞庭檢察官砲火全開,檢察官手握司法大權,要用事實辦案、要用證據去辦案,不是用猜的、不是用編的,本案已經傷害了兩條人命,「林俊言用猜的、用寫的、用筆在殺人,你們還忍心繼續當林俊言的打手嗎?」

應曉薇講到吳順民時,開始語帶哭音,她說吳順民就是單純的無給職顧問,不是檢察官硬說的助理,一個一輩子奉公守法的公務員退休後,仍願意為民服務奉獻社會,卻因為檢察官惡意連結吳順民領威京集團薪水與擔任她的顧問,請檢察官不只放過吳順民,也放過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和所有人,她相信「司法不能還我們清白,歷史有一天會還我們公道」。

應曉薇回憶去年檢方搜索當天,她要去香港為媽媽買藥,明明沒去過桃園機場,自己乖乖在台中機場等辦案人員來,配合調查卻被報成要逃亡,司法沒有媒體就辦不了案嗎?「騙票」是非常不好、不應該的行為,她也要問,對她有利的證據為何不見?如果從扣案手機恢復記錄,她有向台北市議會秘書處申請8月30日進桃園機場迎接宗教領袖,每年9月4日,她參加彰化八卦山忠靈塔秋祭大典擔任陪祭官並祭拜父親,9月中旬到9月30日安排陪孩子出國與回國,但這些證據被蓋起來,如果檢察官拿出來,就不能證明她想逃亡、不能羈押

應曉薇說,直到現在仍不明白,羈押長達13個月的具體理由是什麼?她40多年演藝生涯,尤其老三台時期,「人們每天打開電視就看到我,我主演的電影、電視劇到現在還在兩岸一再重播,請問我能跑哪去?

應曉薇將最後陳述提前到言詞辯論程序一併講完,此刻她情緒大爆發,幾近嚎啕大哭,她問檢察官知不知道這一年多來,所有被告飽受身心摧殘,她告訴自己「士可殺不可辱」,她上有母下有女,錐心刺骨也要熬到最後還她清白,她要捍衛家人的尊嚴;她因為此案掉入萬丈深淵,不怨天尤人也終於體驗到「政治的殘酷可怕」,此刻只想要司法能夠還她清白,一如她當年洗淨鉛華退出演藝圈一樣「我只要清清白白」,懇請法院能依據證據諭知無罪判決。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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