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嫌犯張文,19日傍晚先後於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投擲煙霧彈製造混亂後,隨機砍人造成4死11傷,而嫌犯張文最終在混亂中墜樓身亡,23日下午張文父母首度現身,並在鏡頭前下跪道歉,卻也讓輿論壓力是否應由家屬承擔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針對此現象,律師王至德在臉書表示,台灣社會在發生重大刑案後,若被害人家屬不出面道歉,民眾就會進行肉搜、網暴,但從法律本質而言應「一人做事一人當」,因此不認同社會慣於要求加害者家屬「連坐道歉」的現象,並批評這種現象與古代「株連九族」的封建思想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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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張文父母23日首日現身道歉,張文父親哽咽表示「張文所犯下的滔天大禍,對於社會造成嚴重的損害及對受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痛苦,我們想在此和大家說:『對不起』」,隨後牽著妻子的手下跪道歉,並再度鞠躬道歉表示「接下來我們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謝謝各位」。

對於張文父母下跪道歉,王智德直言「每次有重大刑事案件發生的時候,不知道這是不是臺灣獨有的特色,孩子犯罪,父母得出來道歉,如果沒有道歉的話,就會被網友肉搜,然後網暴」。

王智德律師進一步提出「父母究竟應該為子女的行為負責到幾歲?」他列舉了過往多起案例,包括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案中,當時已28歲的梁育誌其父母仍出面為兒子的惡行道歉;以及台中瑪莎拉蒂惡少案中,23歲犯嫌張敦量的父親更是卑微地下跪致意。

面對社會慣於要求加害者家屬「連坐道歉」的現象,律師王智德認為從法律本質來看「一人做事一人當」,雖然未成年人犯罪在民事賠償上,父母仍須承擔連帶責任,此時要求家長道歉或許還存在些微討論空間;但對於已成年的子女,父母在法律與事實層面上早已失去管教權,若社會仍強加道德責任要求其出面道歉,在法律邏輯上顯得相當「不可思議」,令人難以理解其中的正當性。

針對「子不教,父之過」、「子女作惡是父母沒教好」這項觀念,律師王智德提出了不同層面的省思。他坦言「我不能否認有的孩子長大後的作姦犯科,可能真的與父母管教無方有關,不過也有不少孩子明明在父母合理且有愛的教養下,仍然犯下重大犯罪的那這又怎麼說呢?還是說所有的犯罪者的父母都該出來為子女道歉?」

王智德進一步質疑社會輿論的邏輯矛盾,他指出在大多數案件中,大眾根本無從得知犯罪者真實的家庭教育狀況,網友僅憑犯罪結果就斷定「父母教養無方」顯然缺乏根據,他強調「沒有父母會想要教養出一個犯罪者,至少絕大部分的正常父母不會,我相信張文的父母也不會」。

王智德律師表示,人應當只對自己能「控制」的事情負責。對於早已成年、父母已完全失去管教權的子女,家長根本無力左右其行為與抉擇,既然無法控制「又為何可以要求父母對這樣的子女負責?」。他甚至犀利地評論,這種動輒要求家長連坐道歉的社會風氣,本質上與古代「株連九族」的封建思想無異,讓人產生彷彿穿越時空回到舊時代的錯覺。

對於要求父母應為子女終身負責的社會輿論,律師王智德以反諷語氣表達強烈不滿,直言「大可直接立法規定,不論子女年齡多大,只要犯罪,親生父母甚至養父母都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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