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錢付社區大樓磁磚修繕費可以嗎?房產專家孔祥合表示,不行,並分享他有位親戚,因為不滿社區「區權人會議」決議,每戶必須分攤150萬元外牆磁磚修繕費,決定請律師要打官司,但經過二審仍然被判敗訴,現在不僅要付150萬元,還要加付5%法定利息、律師費用,和鄰居的關係也被打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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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繳大樓修繕費 堅持上法院

孔祥合在臉書分享,他有位親戚住的大樓,因為外牆磁磚掉落,會砸傷人,於是區權人會議決議,每戶需要分攤150萬元,用來修繕磁磚,這位親戚不服決議,想要拒繳,接下來親戚展開長達8年的官司紛爭。

一開始親戚拿著高額的管委會催繳單來找他,孔祥合了解來龍去脈後直言,這不是管委會刁難,而是透過大樓最高位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決議,在法律實務上要推翻這個決議的門檻極高,勝算很小,「這官司打下去,輸面非常大。與其把錢送給律師和法院,不如我請你吃頓飯,你就當破財消災,別打了」。

▲第一次召開區權會,管理基金相關事項是必須注意的議題之一。圖為示意照。(圖/NOWnews資料照片)
▲區權會決議每戶需負擔150萬元修繕費,但親戚不想繳。(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片)
8年官司折磨 不只損失金錢、還有情緒成本

親戚聽完後相當生氣,認為孔祥合不懂,堅持請律師打官司,親戚前後請了2位律師,堅信律師可以幫他打贏官司,律師也保證可以贏。但後來一審、二審都敗訴,除了漫長的官司戰,帶來的沉重律師費,親戚的太太也受到龐大的鄰里壓力,鄰居甚至當面問她「大家都繳了,就剩你沒繳,是在拖什麼?」

最後,被官司折磨8年的親戚,不僅要繳修繕費用150萬元,還要付大筆律師費、5%法定利息,孔祥合也只能建議親戚,趕快把本金繳了,以免利息一直滾下去,親戚後來也默默把錢繳了。

孔祥合表示,針對這件事情他想給3個建議,一是大樓最高權力機構就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只要它合法開會並決議通過,(例如修繕外牆),這就是「法律」,管委會只是負責,執行決議的單位;二、官司的代價不只是律師費,更是巨大的「情緒成本」,鄰居的冷漠、等待判決的焦慮、不斷失望的打擊,也都應該是成本;三、人們有時候付錢請顧問,不是為了買「專業判斷」,而是為了買一句「你是對的」。

資料來源:孔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