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安全,北市衛生局定期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有5件不符規定。其中「三軍總醫院營養部」由彰化縣二林鎮供應的「青蔥」有不得檢出的殺蟲劑,移請地方衛生局調查,並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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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5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格蘭芽」2件;「青蔥」、「甜椒」、「菠菜」各1件,各檢出1至2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包括北市信義區的「同學の店」抽驗粗、細格蘭芽,因殺菌劑、殺蟲劑超標,北市衛生局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並移請地方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規定,可處業者新台幣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

另外,三軍總醫院營養部來自彰化縣二林鎮的青蔥被驗出殺蟲劑、殺菌劑超標或不得檢出,衛生局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依食安法同樣可處業者新台幣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另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之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