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日前發生隨機傷人事件,震撼社會,也再度引爆「廢死」議題的激烈討論,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昨(25)日發聲感嘆,「在台灣,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並以多個例子進行對比,被外界解讀為影射多名政治人物,網友認為第一個例子直指立法院長韓國瑜,進而掀起新一波網路論戰。
苗博雅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自己並非針對任何特定人士、也無惡意,只是無法理解社會普遍的價值觀,她列舉多項情境指出,「在臺灣開車撞死人,可以當選立法院長,大家沒意見;殺人罪前科,可以當選縣長,大家沒意見;參與殺警案,可以當政黨中常委,大家沒意見;貪污有罪,可以繼續當立法委員,大家沒意見;家族殺過幾千人,可以繼續從政,大家沒意見」。
苗博雅感嘆,反觀一些身家清白、無前科、認真勤政、不貪污的人,只因曾經救援過幾個死刑冤案,救過幾個人 竟被當成殺人犯對待,媒體狂黑,名嘴狂罵,側翼亂剪片,動輒收到殺你全家的威脅,她質疑:「在臺灣,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
苗博雅強調,臺灣是溫暖可愛的國家,在這裡,有不同意見,都應該能暢所欲言,講道理,理性對話,每個人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她提到,自己的理想是,建立安全有秩序的社會,「我們不是彼此的敵人」,越艱難,越需要冷靜;越分歧,越需要理性,暴徒要讓社會因他而撕裂,不會讓他得逞。
然而,苗博雅貼文中提到的第一個案例,被不少人認為是在暗指立法院長韓國瑜,尤其「開車撞死人」一語引發高度爭議,有網友因此主動查閱當年判決書,隨後在留言區反擊苗博雅,「這種倒白為黑的文章還是少寫,在AI時代求證門檻已經很低,你這哪是想為冤案平反,你這篇文章本身就是在製造冤案」。
面對質疑,苗博雅隨即回應指出,該起車禍在法律上屬於雙方都有肇責,「法院判決,韓院長就是成立過失致死罪,你說我製造冤案」?她也強調,自己並未稱任何人是「殺人犯」,更反嗆該名網友:「拿我確實講過的話來批判我,不要用你自己的主觀編造再編造!」
根據判決書內容,該起車禍發生於2004年1月3日晚間10時50分,韓國瑜當時駕車載著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西螺新社路與興農西路口,與一輛超速且無照駕駛的重機發生擦撞,導致後座乘客顱內出血,送醫搶救8天後不治。事後雙方達成和解,雲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韓國瑜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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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感嘆,反觀一些身家清白、無前科、認真勤政、不貪污的人,只因曾經救援過幾個死刑冤案,救過幾個人 竟被當成殺人犯對待,媒體狂黑,名嘴狂罵,側翼亂剪片,動輒收到殺你全家的威脅,她質疑:「在臺灣,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
苗博雅強調,臺灣是溫暖可愛的國家,在這裡,有不同意見,都應該能暢所欲言,講道理,理性對話,每個人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她提到,自己的理想是,建立安全有秩序的社會,「我們不是彼此的敵人」,越艱難,越需要冷靜;越分歧,越需要理性,暴徒要讓社會因他而撕裂,不會讓他得逞。
然而,苗博雅貼文中提到的第一個案例,被不少人認為是在暗指立法院長韓國瑜,尤其「開車撞死人」一語引發高度爭議,有網友因此主動查閱當年判決書,隨後在留言區反擊苗博雅,「這種倒白為黑的文章還是少寫,在AI時代求證門檻已經很低,你這哪是想為冤案平反,你這篇文章本身就是在製造冤案」。
面對質疑,苗博雅隨即回應指出,該起車禍在法律上屬於雙方都有肇責,「法院判決,韓院長就是成立過失致死罪,你說我製造冤案」?她也強調,自己並未稱任何人是「殺人犯」,更反嗆該名網友:「拿我確實講過的話來批判我,不要用你自己的主觀編造再編造!」
根據判決書內容,該起車禍發生於2004年1月3日晚間10時50分,韓國瑜當時駕車載著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西螺新社路與興農西路口,與一輛超速且無照駕駛的重機發生擦撞,導致後座乘客顱內出血,送醫搶救8天後不治。事後雙方達成和解,雲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韓國瑜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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