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5個國定假日,其中納入「小年夜」,因此民國115年農曆春節在「國定假日」範圍,將從過去常見的「除夕至初三」4天,擴大為「小年夜、除夕、初一至初三」共5天;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115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也明列「除夕及春節」放假5日。
勞動部提醒,國定假日出勤與工資加給,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明年春節期間若雇主需要勞工在小年夜、除夕或初一至初三出勤,依法就會落在「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給範圍。
若該國定假日屬於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雇主應給假且工資照給;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資須依法加倍發給。
以勞動部常見試算邏輯來看,若勞工月薪36000元,以每月30日、每日8小時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約150元;若在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除原本工資外,雇主仍應再加給150元乘以8小時為1200元。
不論固定班表或排班,若原本就排定為工作日又遇到國定假日,原則上就應放假照給薪,若出勤就要加倍給薪。
另外,若國定假日剛好落在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在其他工作日給予補假一天,補假日性質仍是國定假日。
若企業希望因排班需求採「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等做法,也必須與勞工協商,且涉及個別勞動條件變更時,仍應取得勞工本人同意,避免後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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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春節期間若雇主需要勞工在小年夜、除夕或初一至初三出勤,依法就會落在「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給範圍。
若該國定假日屬於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雇主應給假且工資照給;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資須依法加倍發給。
以勞動部常見試算邏輯來看,若勞工月薪36000元,以每月30日、每日8小時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約150元;若在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除原本工資外,雇主仍應再加給150元乘以8小時為1200元。
不論固定班表或排班,若原本就排定為工作日又遇到國定假日,原則上就應放假照給薪,若出勤就要加倍給薪。
另外,若國定假日剛好落在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在其他工作日給予補假一天,補假日性質仍是國定假日。
若企業希望因排班需求採「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等做法,也必須與勞工協商,且涉及個別勞動條件變更時,仍應取得勞工本人同意,避免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