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遭控20年前擔任國民黨主席時賤賣中視、中影、中廣(三中案),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檢署2018年起訴馬英九、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等人,一審只有蔡正元因侵占中影4.3億元遭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半,其餘均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今(31)日二審仍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只有蔡正元有罪,刑度與一審相同。馬英九今感謝法官還他清白,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也說,「三中案」根本是「莫須有的罪名」,馬英九是因政治因素被刻意入罪,這樣的作法不僅對馬不公平,也對社會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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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回憶,當年因「三中案」多次遭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傳訊,即使特偵組查無不法事證簽結,地檢署仍持續偵辦,他前後出庭不下七、八次,個人與家族背景、銀行帳戶及收入來源幾乎被全面清查,祖宗八代都被查。他直言,若沒有任何違法事證,卻因政治立場反覆追究,等同「欲加之罪」,這樣的司法操作令人無法接受。

趙少康也指出,當年依《廣電法》規定,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必須在期限內處理黨營媒體,屬於法定義務,卻在依法處理後仍遭質疑。他認為,「三中案」歷經多年審理,即使最終無罪,漫長的訴訟與出庭本身已對當事人造成極大身心折磨,呼籲未來不要再因政治因素刻意入人於罪,否則對司法公信力傷害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