嶄新的2026年已經到來,迎接全新的開始,許多公司也準備舉辦尾牙活動,這也代表上班族最期待的年終獎金準備發放。不過,2026年的農曆春節是在2月中旬才報到,因此今年許多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時間也有所異動。對此,《NOWNEWS今日新聞》也整理出年終獎金最快開始發放的時間點,軍公教年終獎金發放時間則是2月6日。此外,領到手的年終獎金,若超過了88,501元金額,也將被課5%預扣所得稅哦!
年終獎金代表著員工過去一年以來的各種辛勞,轉化成最實際的新台幣入袋,歷經的種種辛酸苦澀都化為甘美的果實,一般來說台灣企業的年終獎金,多半都會在農曆春節到來當月的發薪日伴隨發放,但也有部分企業、軍公教等有不同的規定。
🧧2026年終獎金發放時間一次看
按照慣例,各大公司的年終獎金通常都會在農曆過年前發放,讓員工好過年,2026年農曆春節9天連假將從2月14日(六)開始放,2月15日(日)則是小年夜,這天會補假到2月20日,因此農曆春節假期將從2月14日一直放到2月22日。
因此,2026年1月底就會有許多公司開始舉辦尾牙,而主流的年終獎金也有幾種發放時間點:
一、隨發薪日發放(5日、10日、25日)。
二、發薪日隔週發放
三、尾牙活動當天發放
四、軍公教年終獎金發放時間為2026年2月6日,一次發給。(春節假期前10天,基本1.5 個月薪俸,公務人員個人考績獎金 0.5 至 1 個月不等),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五、年後才發放(極為少數!)
▲《NOWNEWS今日新聞》也整理出年終獎金最快開始發放的時間點,軍公教年終獎金入帳時間為2月6日。(圖/Gemini生成,NOWNEWS監製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所得稅: 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年終獎金屬於員工在職務與工作所獲得之薪資。從113年度(2024年)開始,非固定薪資金額若超過88,501元,公司就必須按全額預扣5% 作為所得稅款。
舉例來說: 小陳在2月初吃完尾牙後,看到年終獎金入帳的消息,卻發現原本說好的2個月年終獎金(薪水4.5萬元 x 2 = 9萬元),戶頭卻只進帳了8萬5500元。這其實是因為獎金總額超過標準,公司已經預先扣除了4500元的所得稅款囉!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若全年度累積獎金超過「投保金額的4倍」,超過的部分需扣取 2.11% 的補充保費。
舉例來說: 小陳月薪為4.5萬元,如果領到9萬元獎金,因僅為「投保金額的2倍」,則無需扣取補充保費。
但若小陳工作表現優異,領到了5個月的年終獎金(總額22萬5千元),到手金額則不會是全額。公司會幫忙預扣所得稅5%(11,250元),以及針對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部分(4.5萬 x 4 = 18萬,超出的4.5萬元)扣取2.11%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約950元)。最終,小陳戶頭實際入帳金額為21萬2800元。
▲領到手的年終獎金,若超過了88,501元金額,也將被課5%預扣所得稅。而全年度累積獎金超過投保健保費4倍以上,也要再扣除2.1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圖/Gemini生成,NOWNEWS監製) 公司沒發年終獎金怎麼辦
事實上,在台灣現行的勞基法條文中,針對年終獎金是否發放並無強制性,沒有任何法規有明文規定雇主要給年終獎金,因此多數情況下,公司沒給年終不涉違法。
但也有著例外,若是上班族在面試時,公司方有口頭約定或勞動契約內有說會給予年終獎金或分紅,則可以依照這個約定要求雇主給予年終獎金,若雇主反悔不願發放,勞方可以向地方勞工局申請協調,維護自己的權利。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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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終獎金發放時間一次看
按照慣例,各大公司的年終獎金通常都會在農曆過年前發放,讓員工好過年,2026年農曆春節9天連假將從2月14日(六)開始放,2月15日(日)則是小年夜,這天會補假到2月20日,因此農曆春節假期將從2月14日一直放到2月22日。
因此,2026年1月底就會有許多公司開始舉辦尾牙,而主流的年終獎金也有幾種發放時間點:
一、隨發薪日發放(5日、10日、25日)。
二、發薪日隔週發放
三、尾牙活動當天發放
四、軍公教年終獎金發放時間為2026年2月6日,一次發給。(春節假期前10天,基本1.5 個月薪俸,公務人員個人考績獎金 0.5 至 1 個月不等),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五、年後才發放(極為少數!)
所得稅: 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年終獎金屬於員工在職務與工作所獲得之薪資。從113年度(2024年)開始,非固定薪資金額若超過88,501元,公司就必須按全額預扣5% 作為所得稅款。
舉例來說: 小陳在2月初吃完尾牙後,看到年終獎金入帳的消息,卻發現原本說好的2個月年終獎金(薪水4.5萬元 x 2 = 9萬元),戶頭卻只進帳了8萬5500元。這其實是因為獎金總額超過標準,公司已經預先扣除了4500元的所得稅款囉!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若全年度累積獎金超過「投保金額的4倍」,超過的部分需扣取 2.11% 的補充保費。
舉例來說: 小陳月薪為4.5萬元,如果領到9萬元獎金,因僅為「投保金額的2倍」,則無需扣取補充保費。
但若小陳工作表現優異,領到了5個月的年終獎金(總額22萬5千元),到手金額則不會是全額。公司會幫忙預扣所得稅5%(11,250元),以及針對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部分(4.5萬 x 4 = 18萬,超出的4.5萬元)扣取2.11% 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約950元)。最終,小陳戶頭實際入帳金額為21萬2800元。
事實上,在台灣現行的勞基法條文中,針對年終獎金是否發放並無強制性,沒有任何法規有明文規定雇主要給年終獎金,因此多數情況下,公司沒給年終不涉違法。
但也有著例外,若是上班族在面試時,公司方有口頭約定或勞動契約內有說會給予年終獎金或分紅,則可以依照這個約定要求雇主給予年終獎金,若雇主反悔不願發放,勞方可以向地方勞工局申請協調,維護自己的權利。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