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少年隊發生一起警紀爭議!一名二線三星的洪姓警官昨天(7日)上午參加完同仁家屬的公祭後,由同仁送回辦公室,因面部通紅疑似帶有酒意,遭同事向督察室檢舉,雖然洪警官主張已口頭請假,拒絕酒測,但督察人員核對差勤系統後發現,他並未完成正式的請假手續,以違反規定涉勤前飲酒,將懲處他2次申誡到1小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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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名二線三星洪姓警官,前一天晚間參加餐敘飲酒,隔天早上因為要出席同事長輩的公祭,已事先向長官口頭請假並獲得同意。不過,洪男在公祭結束後,因責任心使然,請同事載他回辦公室處理公文,沒想到卻因為臉上仍帶有酒意,被檢舉在上班前喝酒,督察人員接要求他進行酒測時,洪男主張自己已經請過假,並非處於執勤狀態,因此拒絕配合酒測。

不過,根據查勤系統的紀錄顯示,該名洪警官實際上並未完成正式的請假程序,因此認定他違反「勤前飲酒」的相關規定仍依規懲處,因此洪警官恐面臨2次申誡甚至最高記1支小過的處分。

針對這起事件,少年警察隊回應表示,洪姓組長平時工作表現勤奮且責任感強,當天往返行程全程都由同仁接送,並未自行開車或騎車,因此絕對沒有酒駕的行為。不過,警方也坦承,洪男雖然有口頭報備,但在行政程序上確實未完成正式請假,這部分屬實有疏失。為了防範類似狀況再次發生,內部已於今日上午召開會議進行專案檢討,並要求加強警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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