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多次提醒,禁止攜帶豬肉產品入境,一經查獲即裁罰20萬元罰鍰,然而去年9月底,一名林姓婦人透過小三通,帶了一盒豬肉乾回台,被抓包後遭裁罰20萬元,林女卻賴皮不繳,花蓮分署收案後,立即查封林女名下所有不動產以保全執行,林女得知後嚇得立即將20萬元罰鍰繳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該名林女設籍在金門,經常透過小三通往返金門、廈門,2025年9月30日時,她從金門水頭碼頭返台時,遭海關及檢疫人員查獲,行李內藏有一包90公克重的中國製豬肉乾,且因未依規定申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當場依法裁罰20萬元。


未料林女疑似想賴帳,遲遲不肯繳納罰金,案件在同年12月11日由高雄分署移送至花蓮分署執行,花蓮分署立即採取動作,清查林女財產,並於15日查封林女名下位於台東市的不動產。


事後林女得知不動產已遭查封,嚇得立即打電話去花蓮分署了解情況,經書記官詳細說明案情並勸諭繳納,林姓女子立即一週內匯款20萬元將罰單一次繳清,順利結案。


花蓮分署表示,自去年10月22日台灣發生首次非洲豬瘟案例以來,經過15天全國高強度的緊急防疫措施,好不容易清零恢復運作,危機時刻國人應深切感受爆發豬瘟的嚴重性,以及防疫工作一刻都無法鬆懈的重要性,而全面提升國人防檢疫意識也是防疫的重要一環,分署將持續優先、強力執行非洲豬瘟案件,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台灣豬,攜手重返非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