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流司機日前送貨至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某超商時,其裝有多張證件及金融卡的側背包竟不翼而飛,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名涉案的48歲黃姓男子,更誇張的是,黃男在竊走司機的側背包後至多間超商盜刷,購買手機、洋酒、香菸、衣物等物品,總價值達3萬元。警方循線追蹤黃男蹤跡,於萬華區一間旅館將其逮捕。
▲黃男犯案後均騎著腳踏車逃逸,而後提著購物袋到萬華區一間旅館被逮。(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這名48歲的黃姓男子去(2025年)12月28日凌晨4許,趁著一名物流司機送貨未注意之際,偷偷溜上車竊走側背包。直到物流司機驚覺背包不見,且手機跳出刷卡訊息才得知遭竊。時隔半小時後,警方再度接獲另一名物流司機報案,而嫌犯於犯案後接騎著腳踏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研判為同一人即黃姓男子所為。而黃男得手後跑到多間超商,盜刷卡購買手機、洋酒、香菸、衣物等品,而後提著購物袋至萬華區的一間旅館內。
警方獲報後於7時追躡嫌犯蹤跡逐一查訪附近旅館,當場查獲黃男,且其購買之物品連拆都還沒拆,黃男被逮後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中正二分局呼籲,年關將近,運將奔波勞苦,下車務必隨手上鎖,勿讓宵小有機可乘。另再度提醒,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竊取他人財物者,將觸犯刑法竊盜罪嫌,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必身陷囹圄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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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後於7時追躡嫌犯蹤跡逐一查訪附近旅館,當場查獲黃男,且其購買之物品連拆都還沒拆,黃男被逮後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中正二分局呼籲,年關將近,運將奔波勞苦,下車務必隨手上鎖,勿讓宵小有機可乘。另再度提醒,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竊取他人財物者,將觸犯刑法竊盜罪嫌,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必身陷囹圄過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