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新增入境旅客攜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200支(1條)免稅。衛福部國健署表示,針對相關加熱菸及組合元件,國內通過的2家業者都表示在其他國家並未販售相同品項,因此國人在其他國家仍無法攜帶加熱菸入境台灣,若違法依《菸害防制法》會被裁罰5至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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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財政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新增入境旅客攜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指定菸品200支(1條)免稅。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提到,目前通過核定販售加熱菸及組合元件的2家業者均表示,在其他國家並未販售相同品項。

羅素英表示,財政部因應其職權進行相關預告,這是財政部的權責,但因為2家業者在其他國家並未販售相同品項,因此國人在其他國家不可攜帶加熱菸入境,旅客若攜帶未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辦理,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羅素英強調,國健署將加強對外說明與宣導,協助民眾事前了解規定,避免誤觸法。

至於在海關如何攔查,羅素英說,這部分一直有和財政部溝通,也將通過的組合元件及加熱菸柱資料提供給財政部。因此財政部已經了解一定要通過相關評估審查的品項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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