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水彩界新星」的39歲畫家林經哲,近期因外型出眾陷入紛擾!先是遭到一名女粉絲劇烈反撲,對方不僅控告他強制猥褻等6項罪名並求償200萬元,更追討20張「七龍珠聯名卡」,指控他騙取感情財物。對此,台北地院認定卡片是女方自願贈送,且曾表白「卡片跟你,選你」,判定林經哲勝訴免還,另駁回女粉絲求償200萬的訴求,6項罪嫌也獲不起訴。事實上,林經哲過去也曾遭前女友在網路上抹黑「代寫論文」、「威脅跳軌」、「特殊性癖」,當時他堅持提告捍衛清白,最終法院改判前女友須賠償12萬元,並在臉書置頂道歉3天。
據了解,林經哲與前女友兩人都是藝術圈知名畫家,分手十年後爆發糾紛,女方2019年在IG與臉書直播爆料,前男友要求「代寫論文」、「捷運跳軌威脅」及「特殊性要求」等私事。雖然未指名道姓,但因圈內皆知兩人舊情,且言論涉及私德、無關公共利益,法院認定已惡意貶損林經哲名譽,女方刑事部分已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5天。
▲畫家林經哲與前女友分手十餘年後,遭女方在社群上公開爆料抹黑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前女友涉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5天。(圖/翻攝臉書) 民事部分,林經哲針對名譽受損對女方提出求償,主張女方的誹謗言論令他精神痛苦,並重創大學任教、代言及評審工作,因此求償100萬元,要求刪除抹黑貼文,並在IG與臉書刊登道歉聲明兩年,且由女方負擔訴訟費。
女方則辯稱,分享往事僅是自嘲搞笑且並未指名,強調內容屬實並無惡意。她宣稱是因男方先封鎖她並唆使粉絲攻擊其合作對象,她才直播反擊。女方更質疑男方近期生活優渥,買跑車名錶且照常辦展,顯見專業地位未受影響,反而自己在孕期被男方騷擾才更痛苦。
法官根據女方直播內容,認定其提及「要求在殘障廁所發生關係」、「要求代寫論文」及「非法軟禁」等言論,已構成惡意貶低名譽。法官審酌兩造社會地位,男方為知名藝術家且獲獎豐富,月入約20萬元;女方經營畫室,月入約10萬元。綜合考量雙方收入與名譽受損程度,最終判定女方應賠償林經哲12萬元。
▲畫家林經哲不服一審民事賠償金額,提起上訴。(圖/翻攝臉書) 林經哲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爭取原本被駁回的88萬元差額及公開道歉要求。二審法院裁定,一審漏掉「恢復名譽」的必要性確實不當,因此改判女方必須在臉書粉專公開置頂道歉聲明3天。至於加碼賠償至100萬元的要求,法院認為一審判賠的12萬元已足夠,因此駁回金錢補償上訴,維持原判金額。
▲2010年畫家林經哲上陶晶瑩、納豆「大學生了沒」節目,讓本在藝術界小有名氣的他被更多人知悉,如今因兩官司再度登上媒體版面。(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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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則辯稱,分享往事僅是自嘲搞笑且並未指名,強調內容屬實並無惡意。她宣稱是因男方先封鎖她並唆使粉絲攻擊其合作對象,她才直播反擊。女方更質疑男方近期生活優渥,買跑車名錶且照常辦展,顯見專業地位未受影響,反而自己在孕期被男方騷擾才更痛苦。
法官根據女方直播內容,認定其提及「要求在殘障廁所發生關係」、「要求代寫論文」及「非法軟禁」等言論,已構成惡意貶低名譽。法官審酌兩造社會地位,男方為知名藝術家且獲獎豐富,月入約20萬元;女方經營畫室,月入約10萬元。綜合考量雙方收入與名譽受損程度,最終判定女方應賠償林經哲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