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於2025年間,在三立電視台停車場出口遭人埋伏潑灑辣椒水攻擊,案件經審理後有結果。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認定李姓主謀因不滿李正皓在政論節目中的言論,策畫教唆他人犯案,依共同傷害罪判處李姓主謀及實際動手的吳姓男子各4個月有期徒刑,另名吳姓共犯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姓主謀供稱,因不滿李正皓在節目上的評論內容而萌生報復念頭,甚至策畫要讓對方「破相上節目」。他以金錢利誘共犯分工行動,提供辣椒水作為犯案工具,並承諾事成後支付報酬,若遭警方查獲亦會協助交保;共犯吳姓男子亦坦承,係受金錢誘惑而參與犯案,並證稱辣椒水由主謀所提供。
法院查明,3名被告於案發前曾多次前往李正皓住處及三立電視台周邊進行場勘,以掌握其行蹤與動線。2025年6月19日晚間7時許,吳姓被告在電視台出口處以身體阻擋車輛,佯裝行車糾紛迫使李正皓停車,待其搖下車窗後,朝其眼部噴灑辣椒水後逃逸,造成李正皓雙眼結膜炎傷害。
▲涉嫌對李正皓潑辣椒水的嫌犯,動手前一天分別騎機車、開車場勘。(圖/翻攝畫面)
法院審酌,3名被告均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犯案動機係報復言論、手段屬預謀埋伏並強制攔車,已對社會言論自由造成危害,遂依共同傷害罪判處前述刑度。作案用辣椒水依法沒收,本案仍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院查明,3名被告於案發前曾多次前往李正皓住處及三立電視台周邊進行場勘,以掌握其行蹤與動線。2025年6月19日晚間7時許,吳姓被告在電視台出口處以身體阻擋車輛,佯裝行車糾紛迫使李正皓停車,待其搖下車窗後,朝其眼部噴灑辣椒水後逃逸,造成李正皓雙眼結膜炎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