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黃明嵩,2022年間因劈腿被劉姓前女友發現,兩人開車途中爆發激烈爭執,黃男竟一時惱羞,伸手將手指插入劉女咽喉,導致對方當場窒息、昏厥,甚至咳出鮮血,險些喪命。案件一審時,法院依家暴傷害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裁定羈押並加重改判刑1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26日駁回上訴定讞,黃男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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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嵩過去曾是直排輪自由式國手,退役後轉任教練,培育多名選手在國內外賽事奪牌,一度被視為體壇新秀教練。然而自2019年起,他卻因陸續捲入賭博、對女友及前妻施暴、違反保護令等爭議事件,形象急轉直下,最終遭體育圈除名,運動生涯與教練之路雙雙翻車。

本案發生於2022年6月23日下午,黃男駕車搭載劉姓前女友,行經國道一號林口交流道時,劉女因發現男生出軌質問黃男,雙方爆發嚴重口角。黃男「見笑轉生氣」,不僅多次出言恫嚇「妳不是想死嗎?我帶妳去死」、「我先把你掐死,再去把小花(即另名女子)殺掉,再自殺,最好一起死」,藉此脅迫劉女留在車內。

過程中,劉女察覺情況危急,開啟手機錄音蒐證,一時不察遭黃男發現搶奪手機。劉女見狀直接將手丟出車外。試圖開車門跳車未果,只能將腳伸出車窗嘗試跳車,這時黃男硬生生將劉女拉回車上,還將手指插入女方喉嚨,造成呼吸受阻、軟顎與懸雍垂挫傷,喉嚨也噴出鮮血,甚至一度失去意識。事後,黃男將人載回租屋處限制行動,直到深夜警方接獲報案介入,才讓劉女離去。

審理期間,劉女出庭指出,正常人不會以如此激烈手段阻止他人行為,黃男顯然毫無反省,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檢方亦依法醫鑑定,認為咽喉屬重要呼吸要道,主張黃男具有殺人未遂之犯意。黃男則辯稱,當時只是為了阻止對方跳車、保護其安全,否認有殺人故意。

高等法院審酌黃男過往多次家暴前科,認定其行為已嚴重侵害被害人身心安全,仍以家暴傷害罪論處,但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量刑妥適,2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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