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上路了!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駕駛人違規使用行動電話等裝置及吸菸行為提高罰鍰金額,其中,加重汽、機車駕駛吸菸的政策,更是獲得大批用路人好評:「超討厭騎車聞到煙味」。
交通新制已上路執行!開車上路玩手機最重罰3千
苗栗縣警察局指出,機車駕駛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具類似功能裝置進行通話或數據通訊,罰鍰由原本1000元提高至1200元;汽、機車駕駛行駛中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罰鍰也由600元提高至1200元。
苗栗縣警方統計,2025年至今已取締165件相關違規,顯示分心駕駛情形仍相當普遍。
▲汽、機車駕駛行駛中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罰鍰也由600元提高至1200元。(圖/苗栗縣警察局) 警方也提醒,行駛中吸菸除違反交通規定外,若遭民眾以環保名義檢舉,還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衛生福利部說明,汽、機車駕駛人手持、吸食或點燃菸品,依法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若與交通違規併罰,最高可達7200元。
消息曝光後,也讓大批用路人狂讚,「騎車被抖掉的煙灰噴到真的很危險,真的該抓」、「抽菸應該罰重點,影響太臭」、「每次停紅燈都聞到菸味,真的很不舒服」、「抽菸的罰則可以再多加一個零不為過,因為常常都是沿路散播菸味,騎在後方的都被迫吸二手菸」。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駕駛人違規使用行動電話等裝置及吸菸行為提高罰鍰金額,苗栗縣警方統計,2025年至今已取締165件相關違規。(圖/苗栗縣警察局) 學校、醫院附近更要安全駕駛!致人傷亡刑責更重
此外,本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修正也規定,明定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該項加重規定也包含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吸食毒品後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讓行人優先通行、超速40公里以上、非遇突發狀況任意驟然減速或煞車,以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等高度危險的駕駛行為。
▲本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修正也規定,明定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圖/苗栗縣警察局) 交通新制懶人包!罰款、刑責一次看
汽車: 罰鍰 3,000 元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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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察局指出,機車駕駛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具類似功能裝置進行通話或數據通訊,罰鍰由原本1000元提高至1200元;汽、機車駕駛行駛中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罰鍰也由600元提高至1200元。
苗栗縣警方統計,2025年至今已取締165件相關違規,顯示分心駕駛情形仍相當普遍。
消息曝光後,也讓大批用路人狂讚,「騎車被抖掉的煙灰噴到真的很危險,真的該抓」、「抽菸應該罰重點,影響太臭」、「每次停紅燈都聞到菸味,真的很不舒服」、「抽菸的罰則可以再多加一個零不為過,因為常常都是沿路散播菸味,騎在後方的都被迫吸二手菸」。
此外,本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修正也規定,明定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該項加重規定也包含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吸食毒品後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讓行人優先通行、超速40公里以上、非遇突發狀況任意驟然減速或煞車,以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等高度危險的駕駛行為。
- 行駛中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
汽車: 罰鍰 3,000 元
- 手持香菸、吸菸「全面開罰」 行駛中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 行經「學校、醫院」未減速肇事 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若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