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震驚全台的「高雄女建商分屍案」,死刑犯歐陽榕如今未等伏法,先在死牢中畫下人生句點。歐陽榕當年因借錢遭拒,狠心殘殺長期資助他的盧姓女建商,冷血分屍棄置各地,最終於 2011 年判處死刑定讞。關押長達 22 年的他,近日卻傳出病況急轉直下,根據《鏡報》昨(26)日報導,歐陽榕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仍於本(1)月 25 日因器官衰竭宣告不治,死於看守所戒護醫療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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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歐陽榕的人生軌跡,他曾任職知名造紙集團加工處副處長,離職後投資失利,財務狀況急轉直下,轉而向地下錢莊借貸,負債高達數千萬元。案發前,歐陽榕承租盧姓女建商店面經營咖啡館,生意不順,盧女仍念及情誼,多次出借數萬元至十多萬元協助週轉。未料,這段「金錢恩情」,最終卻成為釀成血案的導火線。

2003 年 4 月,歐陽榕再度向盧女借款遭拒後,竟設局將對方約至住處,以徒手勒斃方式殺害。隨後,他在浴室內將遺體肢解成 10 袋,分別棄置於垃圾集中區、工廠廢料區及山區道路,企圖湮滅證據。更令人髮指的是,歐陽榕犯案後竟假冒死者聲音致電家屬,勒索 1200 萬元贖金。警方循線逮捕歐陽榕後,他一度否認犯行、編造多套說詞,直到死者「頭七」當日,在警方突破心防後才坦承犯案,並供出棄屍地點,但最終僅尋獲部分屍塊,其餘已遭焚化。最高法院於 2011 年判處其死刑定讞,隨著他病逝獄中,這起血案的所有罪責與未解謎團,也就此塵封。

值得注意的是,歐陽榕生前亦為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目前台灣尚有 36 名死囚,全數聲請死刑違憲,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與人性尊嚴、違反比例原則,部分人更指控審判程序存在瑕疵。對此,法務部與檢方則強調,殺人罪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最嚴重犯罪,死刑仍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憲法法庭已於 2024 年 9 月宣判死刑合憲,但限縮其適用範圍。另一方面,廢死聯盟則始終主張,認為死刑違反國際人權、侵害生存權,且國家不應以殺人作為懲罰手段。隨著歐陽榕在死牢中病逝,這起未伏法的死刑案件落幕,也再度讓死刑存廢的社會爭議浮上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