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警局驚傳辦公室不倫戀!一名41歲李姓督察員遭踢爆,疑似利用職務之便與局內已婚女職代,發展長達半年的「超友誼關係」,足跡遍及摩鐵、私宅、私人座車,儘管縣警局調查後確認屬實並祭出處分,但因懲處力道與職務調動範圍結果,疑不符合警政署規範引發質疑聲浪。對此,警方表示,考量李員行為已嚴重影響警譽,調查後立即召開會議,核予該員記過二次懲處,並調整服務單位。
據了解,一名41歲的李姓督察員遭投訴爆料,疑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局內女職代發展出長達半年的「不正常男女關係」。兩人在交往期間,足跡遍及汽車旅館、私人座車及住處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儘管督察單位在獲報調查後確認屬實,並立即對其進行處分,但後續的職務調整卻引發外界高度熱議。
據悉,該名督察員僅被從督察科調往民防管制中心,且工作地點仍留駐在總局內部,讓投訴人質疑處分過輕,甚至懷疑此種調動方式是否真正符合「警察人員不正常交往」的相關處分要點與適法性。
面對外界的質疑,宜蘭縣警局表示,李姓督察員身為已婚公務人員,卻與他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此舉確實已嚴重損害警察形象與聲譽。經內部召開會議研議後,決定核予該名員警記過兩次處分,並同時進行服務單位調整。宜蘭縣警局強調,針對此類違紀事件絕不寬貸,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內部的風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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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名督察員僅被從督察科調往民防管制中心,且工作地點仍留駐在總局內部,讓投訴人質疑處分過輕,甚至懷疑此種調動方式是否真正符合「警察人員不正常交往」的相關處分要點與適法性。
面對外界的質疑,宜蘭縣警局表示,李姓督察員身為已婚公務人員,卻與他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此舉確實已嚴重損害警察形象與聲譽。經內部召開會議研議後,決定核予該名員警記過兩次處分,並同時進行服務單位調整。宜蘭縣警局強調,針對此類違紀事件絕不寬貸,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內部的風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