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節稅眉角多,不少屋主想以「裝修費」列成本減稅,卻因憑證不足慘遭補稅加罰。台南房仲廖家成國稅局提醒,若無實質金流與合法發票,單憑「網路美照」恐被識破,虛報成本不僅會被剔除,罰鍰更是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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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抓美照抵稅 房仲驚曝:那是送頭
台南房仲廖家成近期在臉書分享一宗真實案例,屋主申報售屋成本時,列報 200 萬元裝修費試圖進行裝修費抵稅,並提供多張美照證明。不料國稅局查核發現,照片與裝修公司官網廣告照高度相似。

經國稅局函查裝修公司,對方回覆「僅有估價,並未施工」;國稅局轉而詢問買方,更證實交屋時屋況老舊。廖家成直言,在國稅局查稅科技化的年代,拿網路照片申報,「不是省錢,是送頭(自尋死路)。」

虛列成本百萬 補稅加罰金代價慘烈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也曾公告類似案例,一名甲君申報減除房地合一成本 150 萬元,並檢附丁公司的裝潢發票、合約及估價單。然而,稽徵機關查訪前後手屋主發現,該屋交屋時竟是「空屋」,顯見並無修繕事實

國稅局隨即剔除該筆 150 萬元成本,按持有期間 2 年內適用稅率 45% 計算,除補徵 67.5 萬元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 108 條之 2 規定,最高可處所漏稅額 2 倍之罰鍰。 以上述高雄國稅局查獲的案例計算,該屋主虛列 150 萬元成本,若按持有 2 年內 45% 稅率計算,本應補繳稅額為 67.5 萬元若國稅局認定情節嚴重並採取最高 2 倍裁罰,罰鍰將高達 135 萬元

驚人總金額:補稅 67.5 萬 + 最高罰鍰 135 萬 = 202.5 萬元

這意味著屋主原本想省稅,結果最後付出的代價(202.5 萬)竟然比當初虛報的裝修費(150 萬)還要多,簡直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屋主原想省下 67.5 萬稅金(左),一旦被國稅局查獲並祭出最高 2 倍罰鍰,連本帶利恐得吐回超過 200 萬元(右),損失遠超想像。(示意圖/由 AI 生成)
▲屋主原想省下 67.5 萬稅金(左),一旦被國稅局查獲並祭出最高 2 倍罰鍰,連本帶利恐得吐回超過 200 萬元(右),損失遠超想像。(示意圖/由 AI 生成)
修繕成本清單 這5樣缺一不可
想要合法抵稅,單靠估價單絕對不夠。廖家成提醒,房地合一稅查核標準嚴格,屋主必須備妥「五連擊」查核清單,才能通過國稅局查稅:

    •   發票或收據: 需為統一發票;若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商號,應取得印有統編之正式收據;若為個人工班,則須檢附載明收款人身分證字號、姓名及住址之合法領據。
    •   工程合約: 詳列雙方資料、日期及明確施工範圍。
    •   修繕明細: 包含材料、工資、數量及單價。
    •   金流證明: 包含匯款紀錄、轉帳明細或刷卡紀錄(最重要) 。
    •   前後照片: 須包含施工前、中、後的現場對照圖。

▲國稅局提醒,修繕照片應包含「施工前、中、後」的對照。圖中工人在現場的實況,能與合約及明細內容相呼應,是避免被剔除成本的重要保險。(圖/記者黃韻文攝)
▲國稅局提醒,修繕照片應包含「施工前、中、後」的對照。圖中工人在現場的實況,能與合約及明細內容相呼應,是避免被剔除成本的重要保險。(圖/記者黃韻文攝)
單據遺失怎辦 保底3%最高30萬
若屋主真的有裝修,但裝潢發票或相關單據不慎遺失怎麼辦?根據「房地合一稅作業要點」第 26 點規定,如果沒有裝潢單據,可按成交價額 3% 計算,並以新臺幣 30 萬元為限。也就是說至少有最高 30 萬元的「保底」抵稅額度

國稅局最後呼籲,房屋如有修繕或改良,應從施工起就養成保留所有合法憑證、合約及施工照片的習慣,以免在報繳房地合一稅時,因舉證不足而白白損失權益

資料來源:廖家成臉書國稅局房地合一稅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