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產發署於今(30)日邀集開發商、供應鏈業者就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階段(3之3)選商機制提供意見。針對各界最關心的ESG評分,它們提出將原ESG項目配分調整為15分,另外也提出「容量擴充機制」,讓優勝開發業者可在原申請量一倍範圍內,依序遞補取得未獲遴選案風場開發權。
能源署說明,因應外界對於項目相關意見,將原ESG項目配分調整為15分,其評分原則涵蓋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另外,新增能源韌性評分項目,配分為5分,其評分原則包含風場妥善運作及能源韌性等項目。
能源署說明,容量擴充機制是為了確保台灣可以有充足電力,避免3之3選商遴選過程有沒有獲配容量,就會讓評選序位較前面廠商可以擴充,如原本申請500MW,那麼就可以擴充1倍到1000MW,可以選擇不在原本環評範圍內,會給予一定時間辦理程序。
能源署表示,這是只針對3之3範圍,並不涉及到潛力場址或區塊開發其他風場。對於廠商是否新制態度,能源署說因為今天才公布,部分廠商還在評估風場愈大對財務評估較有利,認為會等到2月6日回饋會比較準確。
而能源署也規劃於區塊開發第3期納入容量擴充機制,讓優勝開發業者可在原申請量一倍範圍內,依序遞補取得未獲遴選案風場開發權。
另在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則納入使用可回收葉片及遵守漁業聯絡指引作法、符合國內外禁止強迫勞動指引等評分原則。
能源署強調,開發業者須承諾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能源韌性等具體金額,且以國內外相關具體指引來規劃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非以「作文比賽」來參與選商作業。
能源署今日邀請離岸風電開發商、製造供應鏈、海事工程及工程設計等,於會議中提供具體建議方向,若有其他意見,亦歡迎於2月6日前提供書面意見,作為經濟部擬訂3之3選商機制之參考。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評分項目中有關在地產業及經濟項目、能源韌性項目規劃以量化級距方式來計分,同時規劃延長售電獎勵年限、查核與違約罰則等配套機制,其中獎勵機制部分則採合併「提前完工併網」、「在地產業及經濟效應」、「能源韌性」項目計算,至多總計延長5年。
此外,本期選商機制新增容量擴充機制,依評選序位給予獲選申請人容量擴充機會,在未獲核配場址空間內,申請人除原申請容量外,最高再擴充一倍容量開發,並給予一定期間辦理環評小組初審作業,「換言之,寧缺勿濫,並鼓勵有執行力的優勝團隊。」
最後,經濟部將持續完善離岸風電政策機制與作業規劃,朝今年上半年公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並於今年底完成選商作業目標來邁進,以吸引國內外業者及資金來合作建構台灣離岸風電市場,達成淨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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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署說明,容量擴充機制是為了確保台灣可以有充足電力,避免3之3選商遴選過程有沒有獲配容量,就會讓評選序位較前面廠商可以擴充,如原本申請500MW,那麼就可以擴充1倍到1000MW,可以選擇不在原本環評範圍內,會給予一定時間辦理程序。
能源署表示,這是只針對3之3範圍,並不涉及到潛力場址或區塊開發其他風場。對於廠商是否新制態度,能源署說因為今天才公布,部分廠商還在評估風場愈大對財務評估較有利,認為會等到2月6日回饋會比較準確。
而能源署也規劃於區塊開發第3期納入容量擴充機制,讓優勝開發業者可在原申請量一倍範圍內,依序遞補取得未獲遴選案風場開發權。
另在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則納入使用可回收葉片及遵守漁業聯絡指引作法、符合國內外禁止強迫勞動指引等評分原則。
能源署強調,開發業者須承諾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能源韌性等具體金額,且以國內外相關具體指引來規劃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非以「作文比賽」來參與選商作業。
能源署今日邀請離岸風電開發商、製造供應鏈、海事工程及工程設計等,於會議中提供具體建議方向,若有其他意見,亦歡迎於2月6日前提供書面意見,作為經濟部擬訂3之3選商機制之參考。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評分項目中有關在地產業及經濟項目、能源韌性項目規劃以量化級距方式來計分,同時規劃延長售電獎勵年限、查核與違約罰則等配套機制,其中獎勵機制部分則採合併「提前完工併網」、「在地產業及經濟效應」、「能源韌性」項目計算,至多總計延長5年。
此外,本期選商機制新增容量擴充機制,依評選序位給予獲選申請人容量擴充機會,在未獲核配場址空間內,申請人除原申請容量外,最高再擴充一倍容量開發,並給予一定期間辦理環評小組初審作業,「換言之,寧缺勿濫,並鼓勵有執行力的優勝團隊。」
最後,經濟部將持續完善離岸風電政策機制與作業規劃,朝今年上半年公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並於今年底完成選商作業目標來邁進,以吸引國內外業者及資金來合作建構台灣離岸風電市場,達成淨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