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美濃農地被盜採砂石挖成「大峽谷」,並被惡意回填廢棄物成一座「垃圾山」,這背後藏著橫跨多筆土地、牟利逾 2 億元的非法盜採與廢棄物回填的利益掛勾。橋頭地檢署追查發現,真正主導犯行的並非檯面上的承租人,而是呂姓地主在幕後操盤,透過假租約、通行證掩護,長期盜採土石、非法回填廢棄物,嚴重破壞國土與環境。檢方今(3)日偵結,依《廢棄物清理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呂男、前高雄市議員朱信強特助石麗君等 12 人,並對呂男求刑 4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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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呂姓地主自民國 106 年 10 月起,即主導並指揮犯罪集團,先後大量購買或實質掌控美濃區成功段 470、470-1 號等多筆農地,非法盜採土石販售牟利,並向營建廢棄物車輛收取傾倒費,將未經合法處理的混合土石與廢棄物回填農地。

檢方查出,石麗君身為投資地主,亦曾任議員助理,於 113 年 6 月以 1,600 萬元取得涉案土地所有權,並依呂姓地主提供的假租賃契約範本,與承租人王國正簽約,作為規避公權力查緝的掩護文件。王男隨後駕駛挖土機破壞原有農作物、盜採土石販售,待坑洞形成後,再由呂姓地主自 114 年 2 月起聯繫多名運輸業者,指揮數十輛砂石車非法傾倒回填。

為確保犯行順利進行,石麗君另向警方申請砂石車通行證,轉交呂姓地主及運輸業者使用,並負責掌握回填進度、協助排除施工爭議。呂姓地主則指示王國正向每輛傾倒車輛收取 600 至 1,500 元不等費用。

檢方統計,僅成功段 470、470-1 號土地,非法回填廢棄物體積即高達 14 萬餘噸,推估呂男與石麗君不法所得約 1 億 6,402 萬元;另於其他地號土地再獲利近 7,938 萬元,相關財產已全數扣押。檢方痛批呂姓地主長期主導組織犯罪,對國土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建請從重量刑;石麗君則因身分特殊、犯後態度不佳,亦遭求刑 2 年以上,並建請續押以防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