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病妻,最終卻因心力交瘁親手將她推向死亡。新北市一名年逾7旬的林姓老翁,因不堪妻子罹患水腦症多年、病況持續惡化,在新莊住處將愛妻從14樓窗戶推下致死,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林翁犯後自首,且認定案件屬長照悲劇,依法兩次減刑,一審依殺人罪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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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翁原為建築師,退休後獨力照護罹病妻子多年。妻子因水腦症導致行動、自理、語言及互動能力嚴重退化,長期臥床、生活無法自理,病情並未出現好轉跡象。2024年12月9日上午,林翁在住處以輪椅將妻子推至客廳窗邊,讓她手扶窗台站立後,徒手將其臀部抬起,推落窗外,妻子墜地後因多處開放性傷口傷重不治。

案發約5分鐘後,林翁即主動前往附近派出所自首,警方到場後將其逮捕,新北地檢署於2025年3月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指出,林翁長年承受獨力照護的龐大壓力,面對妻子病情無可逆轉、生活品質全面崩解,負面情緒長期累積,最終釀成悲劇。林翁始終坦承犯行,死者家屬亦表示已承受失去至親之痛,無意再對林翁請求賠償。

法官指出,殺人罪法定最低刑度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本案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且屬典型長照悲劇,犯罪動機與行為背景足以引起社會一般人同情,若科以重刑恐有情輕法重之虞,因此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