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門町一家知名音樂展演中心傳出受傷糾紛!一名張姓女子指控謝姓男子因太HIGH進行「人群衝浪」時,害她撞擊欄杆,造成下腹部挫傷、盆炎腔發炎等症狀,檢方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謝男律師援引「比腕力」等競技風險概念,主張參與者應預見活動風險,而現場證人則證實,當天人潮擁擠,觀眾集體推擠往舞台移動屬「演唱會常態」。法官勘驗影像後認為,無法證明張女傷勢是由謝男直接造成,且難以排除是群眾集體擠壓所致,因此判謝男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2023年3月24日晚間8時許,謝姓男子在北市一家音樂展演中心觀看表演時因情緒高漲,要求友人2名友人將他舉起往前擠,進行「人群衝浪」,卻導致站在第一排靠欄杆處的張姓女子受到強力推擠,腹部猛撞欄杆,造成下腹部挫傷、盆腔發炎及泌尿道感染等傷害。
案件審理期間,謝男在坦承曾要求被舉起,但堅認並無過失。其律師援引臺中地院過往判決主張,任何競賽或熱烈活動都具備危險性,參與者理應預見風險,若明知仍參加,等同於同意承擔演唱會帶來的風險。
當天陪同張女的證人陳男出庭表示,兩人當時站在第一排,後方群眾以全身力道湧向前方,導致兩人被擠壓撞擊欄杆。陳男坦言,雖然現場有人被高舉往舞台移動,但他無法確定謝男是否在場,也無法指認具體是誰造成推擠。陳男指出,依他參加20多次演唱會的經驗,觀眾被舉過肩或衝向舞台屬於「常態」;儘管他本人未受傷,但證實事發後張女確實說過「身體不舒服、很痛」,隨即離場休息。
活動主辦人出庭證稱,當天現場約225人,幾乎接近滿場,活動全程站立且人與人距離僅約「3至5公分」。他表示這種「人貼人」、「高舉過肩」的行為,在各類音樂演唱會中極為常見,儘管當天有看到謝男與張女,但他表示當時是多數觀眾集體往舞台推擠,並未目擊張女被謝男及其友人推擠受傷的具體過程。
法官勘驗現場影片發現,事發前謝男確實曾被高舉往舞台移動,並有揮手、拍手等肢體動作,但隨即就消失在畫面中。短短數十秒內,還有另外三名觀眾也同樣被高舉往前推移往張女的方向靠近。法官指出,影片中無法確認張女撞擊欄杆的確切瞬間,也未拍到謝男要求友人推擠人群的畫面,僅能證明謝男「曾被動地被他人抬舉往前」。
法院審理後指出,即便張女確實受傷,但根據現場影像,仍難以認定其受傷與謝男的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係,無法僅憑張女一人的說法,就認定謝男在演唱會常見的「人群衝浪」互動中有過失傷害行為或違反注意義務,最終判處謝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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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期間,謝男在坦承曾要求被舉起,但堅認並無過失。其律師援引臺中地院過往判決主張,任何競賽或熱烈活動都具備危險性,參與者理應預見風險,若明知仍參加,等同於同意承擔演唱會帶來的風險。
當天陪同張女的證人陳男出庭表示,兩人當時站在第一排,後方群眾以全身力道湧向前方,導致兩人被擠壓撞擊欄杆。陳男坦言,雖然現場有人被高舉往舞台移動,但他無法確定謝男是否在場,也無法指認具體是誰造成推擠。陳男指出,依他參加20多次演唱會的經驗,觀眾被舉過肩或衝向舞台屬於「常態」;儘管他本人未受傷,但證實事發後張女確實說過「身體不舒服、很痛」,隨即離場休息。
活動主辦人出庭證稱,當天現場約225人,幾乎接近滿場,活動全程站立且人與人距離僅約「3至5公分」。他表示這種「人貼人」、「高舉過肩」的行為,在各類音樂演唱會中極為常見,儘管當天有看到謝男與張女,但他表示當時是多數觀眾集體往舞台推擠,並未目擊張女被謝男及其友人推擠受傷的具體過程。
法官勘驗現場影片發現,事發前謝男確實曾被高舉往舞台移動,並有揮手、拍手等肢體動作,但隨即就消失在畫面中。短短數十秒內,還有另外三名觀眾也同樣被高舉往前推移往張女的方向靠近。法官指出,影片中無法確認張女撞擊欄杆的確切瞬間,也未拍到謝男要求友人推擠人群的畫面,僅能證明謝男「曾被動地被他人抬舉往前」。
法院審理後指出,即便張女確實受傷,但根據現場影像,仍難以認定其受傷與謝男的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係,無法僅憑張女一人的說法,就認定謝男在演唱會常見的「人群衝浪」互動中有過失傷害行為或違反注意義務,最終判處謝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