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銀行新制上路!金管會日前為了防堵詐騙集團公告修法,將擴大可疑帳戶認定範圍,將與高檢署共同打擊犯罪。繼金管會修法後,合作金庫宣布針對數位存款帳戶「新增11條新規」,將於2月起正式上路,未來若出現「警示戶存款若低於1千元、薪轉戶未見撥薪紀錄」2情況,銀行也可以直接凍結帳號、結清銷戶,存款可能鎖死無法領出。
合庫銀行新制2月上路!出現「2情況」恐被凍結銷戶
合作金庫銀行為了配合政府打詐政策,合庫銀行宣布自2026年2月起實施11條新規,全面收緊數位帳戶管理規範,規定未來申請人必須使用中華民國境內IP才得辦理開戶,若被銀行認定有疑似不法或不當使用的情況,將暫停或終止申請人使用各項服務,
合庫銀行新規中,明定未來具有警示紀錄或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可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匯入款項將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另外,出現「警示戶存款若低於1千元、薪轉戶未見撥薪紀錄」2情況,銀行也可以直接凍結帳號、結清銷戶。
▲本國銀行大陸又踩雷,合庫銀行遭台資企業倒帳,新增1.5億逾期放款。(圖/NOWNEWS資料照) 銀行修法新制!金管會點名「14種行為」恐被列可疑帳戶
在合作金庫宣布新規前,金管會於3日預告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為了防堵詐騙集團,將擴大可疑帳戶認定範圍,若有重大或急迫的疑似不法或異常情形,銀行可以通知高檢署,共同打擊犯罪。
根據預告修正內容,盤點出現「14種行為」有可能被列為可疑帳戶,包含「短期間內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或設定約定帳號,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存款帳戶內常有多筆小額轉出入交易,近似測試行為;若存款帳戶久未往來,突有異常交易」等,都將被視為可疑帳戶。
▲金管會於3日預告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盤點出現「14種行為」有可能被列為可疑帳戶。(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合作金庫銀行2月「11項新制規定」一次看
🟡境內IP申請限制: 申請人於申請數位存款帳戶時,應使用來源為中華民國境內之IP位址,於貴行網路平台系統進行線上開戶申請。
🟡特殊身分轉實體開戶:申請人如受監護宣告、受輔助宣告、具警示帳戶註記、因涉洗錢防制經裁處告誡、或有其他情事致貴行未能受理數位存款帳戶開戶者,申請人同意依貴行開戶相關約定辦理開立一般帳戶事宜。
🟡禁止特定專戶用途:數位存款帳戶不得設定為政治獻金專戶或特殊專戶(如:救助專戶、年金專戶、老農津貼專戶、就保專戶、勞退專戶、勞基法退休金專戶、退撫(除)給與暨撫卹金專戶、農民退休儲金專戶、就養給付專戶及勞保專戶等),如有需求,應臨櫃辦理開立一般帳戶事宜。
🟡銀行審核准駁權: 請人之開戶申請經貴行審核通過後,始得啟用帳戶,貴行並保留開戶申請准駁之權利。
🟡帳戶恢復手續: 申請人之數位存款帳戶如經銀行暫停使用,須依銀行指定方式辦理相關手續後始得恢復使用。
🟡盜用通報義務:申請人如發現數位存款帳戶遭他人盜用、冒用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使用之情形,應立即通知貴行、停止使用該帳戶並配合貴行採取防範措施。
🟡個資蒐集與防詐通報:請人同意貴行於防制詐騙、防制洗錢等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申請人身分資訊、帳戶狀態(包括但不限於警示帳戶、衍生管制帳戶、銷戶資訊等)、金融機構往來事項或利用「被約定轉入帳號」及其「被設定為約定轉入帳號之次數」,以及其於貴行開立之「金融機構帳號」及該帳號被約定為轉入帳號之次數等個人資料,並同意將上開個人資料,透過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通報或照會相關金融機構及司法機關。
🟡疑似不法之終止服務:申請人如經貴行認為帳戶有疑似不法或不當使用之情事時,貴行得視情節之輕重,逕自暫停或終止申請人使用各項服務(包含但不限於金融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之轉帳等各項電子化設備服務)、部分或全部之交易及業務關係,並得婉拒申請人新申請之交易、服務及業務關係,或終止本約定書及結清帳戶。
🟡警示帳戶低額銷戶:申請人之存款帳戶如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貴行得即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且存款餘額在等值新臺幣一千元以下時,貴行得逕行終止本約定書,辦理該帳戶之結清銷戶手續,餘額轉入其他應付款,於申請人申請給付時,依法處理。
🟡衍生管制帳戶限制:如屬衍生管制帳戶者,即暫停該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申請人同意向貴行申請開立之帳戶,其開戶目的如為薪轉且逾一個月未有撥薪紀錄,或一段時間未有交易者,經貴行認定為保護申請人帳戶安全得採行本項第一款之部分或全部措施。
🟡薪轉異常與無交易結清:申請人同意向貴行申請開立之帳戶,其開戶目的如為薪轉且逾一個月未有撥薪紀錄,或一段時間未有交易者,經貴行認定為保護申請人帳戶安全得採行本項第一款之部分或全部措施。
資料來源:合作金庫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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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銀行為了配合政府打詐政策,合庫銀行宣布自2026年2月起實施11條新規,全面收緊數位帳戶管理規範,規定未來申請人必須使用中華民國境內IP才得辦理開戶,若被銀行認定有疑似不法或不當使用的情況,將暫停或終止申請人使用各項服務,
合庫銀行新規中,明定未來具有警示紀錄或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可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匯入款項將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另外,出現「警示戶存款若低於1千元、薪轉戶未見撥薪紀錄」2情況,銀行也可以直接凍結帳號、結清銷戶。
在合作金庫宣布新規前,金管會於3日預告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為了防堵詐騙集團,將擴大可疑帳戶認定範圍,若有重大或急迫的疑似不法或異常情形,銀行可以通知高檢署,共同打擊犯罪。
根據預告修正內容,盤點出現「14種行為」有可能被列為可疑帳戶,包含「短期間內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或設定約定帳號,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存款帳戶內常有多筆小額轉出入交易,近似測試行為;若存款帳戶久未往來,突有異常交易」等,都將被視為可疑帳戶。
🟡境內IP申請限制: 申請人於申請數位存款帳戶時,應使用來源為中華民國境內之IP位址,於貴行網路平台系統進行線上開戶申請。
🟡特殊身分轉實體開戶:申請人如受監護宣告、受輔助宣告、具警示帳戶註記、因涉洗錢防制經裁處告誡、或有其他情事致貴行未能受理數位存款帳戶開戶者,申請人同意依貴行開戶相關約定辦理開立一般帳戶事宜。
🟡禁止特定專戶用途:數位存款帳戶不得設定為政治獻金專戶或特殊專戶(如:救助專戶、年金專戶、老農津貼專戶、就保專戶、勞退專戶、勞基法退休金專戶、退撫(除)給與暨撫卹金專戶、農民退休儲金專戶、就養給付專戶及勞保專戶等),如有需求,應臨櫃辦理開立一般帳戶事宜。
🟡銀行審核准駁權: 請人之開戶申請經貴行審核通過後,始得啟用帳戶,貴行並保留開戶申請准駁之權利。
🟡帳戶恢復手續: 申請人之數位存款帳戶如經銀行暫停使用,須依銀行指定方式辦理相關手續後始得恢復使用。
🟡盜用通報義務:申請人如發現數位存款帳戶遭他人盜用、冒用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使用之情形,應立即通知貴行、停止使用該帳戶並配合貴行採取防範措施。
🟡個資蒐集與防詐通報:請人同意貴行於防制詐騙、防制洗錢等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申請人身分資訊、帳戶狀態(包括但不限於警示帳戶、衍生管制帳戶、銷戶資訊等)、金融機構往來事項或利用「被約定轉入帳號」及其「被設定為約定轉入帳號之次數」,以及其於貴行開立之「金融機構帳號」及該帳號被約定為轉入帳號之次數等個人資料,並同意將上開個人資料,透過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通報或照會相關金融機構及司法機關。
🟡疑似不法之終止服務:申請人如經貴行認為帳戶有疑似不法或不當使用之情事時,貴行得視情節之輕重,逕自暫停或終止申請人使用各項服務(包含但不限於金融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之轉帳等各項電子化設備服務)、部分或全部之交易及業務關係,並得婉拒申請人新申請之交易、服務及業務關係,或終止本約定書及結清帳戶。
🟡警示帳戶低額銷戶:申請人之存款帳戶如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貴行得即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且存款餘額在等值新臺幣一千元以下時,貴行得逕行終止本約定書,辦理該帳戶之結清銷戶手續,餘額轉入其他應付款,於申請人申請給付時,依法處理。
🟡衍生管制帳戶限制:如屬衍生管制帳戶者,即暫停該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申請人同意向貴行申請開立之帳戶,其開戶目的如為薪轉且逾一個月未有撥薪紀錄,或一段時間未有交易者,經貴行認定為保護申請人帳戶安全得採行本項第一款之部分或全部措施。
🟡薪轉異常與無交易結清:申請人同意向貴行申請開立之帳戶,其開戶目的如為薪轉且逾一個月未有撥薪紀錄,或一段時間未有交易者,經貴行認定為保護申請人帳戶安全得採行本項第一款之部分或全部措施。
資料來源:合作金庫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