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張姓男子,因長期對同棟鄰居、從事資源回收的老夫妻不滿,竟於前年(2024年)6月趁隙潛入對方住處點火,差點害83歲的老翁葬身火海。桃園地院近日審結,考量張男案發時深受精神障礙影響,導致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要求刑後須入相當處所監護4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桃園一名張姓男子,住在龜山區一處社區,因不滿同棟5樓回收資源物品的段翁夫妻倆,竟在2024年6月24日晚間趁著對方大門未鎖之際,私自闖入並持打火機引燃屋內的資收物,導致火勢在堆滿雜物的空間內迅速蔓延,張男隨即趁亂逃離現場。

所幸當時鄰居察覺異味警覺報案,消防人員火速趕抵現場,及時將當時獨自在家休息的段姓老翁救出,才未釀成出人命傷亡。張男事後被警方循線逮捕,檢方最終依殺人未遂及縱火等罪嫌將張男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張男已坦承犯行,且經鑑定確認其受精神障礙影響,導致辨識違法與行為控制的能力顯著降低。法官衡量其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評估犯罪造成的危害程度與過去的前科紀錄後,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2年。為了預防再犯並兼顧社會安全,判決同時要求張男在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必須進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4年。